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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二、廊坊市科技型企业投融资现状分析
(一)投融资机制不够健全
廊坊市科技企业投融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法律机制不健全。廊坊市至今未出台有关投融资平台的法律规范,许多方面出现管理上的空白。如投融资业务的开展、投资方向的确定、债务管理、投融资运作机构的地位和基本运作内容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导致廊坊市投融资机构发展不均衡,政策目标不一致,有关部门或机构行为随意性较大,投融资运作不规范,影响其职能的发挥。为此,当务之急,廊坊市政府应尽快建立一些与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投融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由于科技型企业本身存在的弱质性,使其投融资风险要远远高于其它行业。同时由于廊坊市对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机制的建设较为缓慢,导致廊坊市投融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目前,廊坊市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专业经营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廊坊市几乎处于空白。另外,缺乏相应的科技互助保险组织。规范的互助保险组织可以为小投资者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是保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第三,没有建立保险风险补偿基金。这类基金可以为科技资金提供补贴。由于廊坊市科技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的不健全,投资造成的巨额损失大多数无法挽回,这些都影响了各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二)财政、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不能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
根据2006年至2008年《廊坊经济统计年鉴》记载,廊坊市财政对科研三项经费的投入分别为10 942万元、13 695万元、14 872万元,比上年增长的比例为15.6%、25.2%、8.59%,尽管廊坊市财政对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在逐年增加,但增长比率有所下降。根据国外经验,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投资,特别是种子期科技企业的融资起着关健的作用,廊坊市财政应加大对科研三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另外,高度集中的银行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廊坊市科技型企业融资。高度集中的银行体系从体制上把科技型企业排除在信贷资金供给之外,即使有部分贷款,也由于银行和企业之间很难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对等,大大降低了金融机贷款的积极性。此外,银行内部缺乏有利于科技企业融资的激励机制。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基本放弃了那些风险大但有更高收益预期的项目,从而进一步限制了科技型企业的贷款。表1是2004年至2009年廊坊市国有及年销售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图1是廊坊市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筹资情况。
从表1及图1的统计数据来看,2004年至2009年中,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总体呈一个上升的趋势。在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过程中,大部分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而金融机构的贷款总体规模较小,反而呈一个下降的趋势,金融机构的贷款不能满足工业企业的发展。另外,政府资金所占的比重也较少,从中也可以折射出,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就更少,这也成为科技型企业筹资困难的原因之一。
(三)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够完善
从廊坊市目前的情况看,风险资本筹集机制尚未建立,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还没有充分参与到科技企业中。尽管目前社会资金相当充裕,但风险投资行业要想获得资金却十分困难。民间资本大多储蓄在金融机构,或从事一些利润率相当低的行业,社会闲散资金没有实现投资的高效运作。
此外,资本市场在廊坊市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实现资本市场与高科技型产业的对接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虽然国家在股票市场上推出了高新技术产业优先上市的政策,但在具体的操作措施上支持力度仍然显得不足,主板市场对上市企业要求过高,对于大多数处在创业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因此,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少而又少。
标签:融资决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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