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财务管理 > 投资决策论文

浅谈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的战略定位

编辑:

2014-05-06

(二)能力定位

长期以来,吃政策饭长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由于政府作为后盾,形成了一种“无所不能”的观念,结果投资领域无所不包,战线拉得太长、成本太高、管理困难,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显得手忙脚乱,这时才发现自己其实是“无所能”。“无所不能”的能力定位显然与政府性投资公司发展是相抵触的。内外环境的变化,要求政府性投资公司应当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观念,在对自身以及市场环境进行充分正确地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领域及项目,充分发挥自身实力。

(三)管理定位

政府性投资公司应当抛弃旧有的完全依赖政府的观念,围绕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依据国家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重整,使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建立内部信息系统;探索投资业务创新;建立与投资公司相适应的内部收益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机制。由此可见,“政府投资,企业化经营”是政府性投资公司经营运作的基本原则。

(四)投资领域定位

政府性投资公司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其投资领域不同于一般性投资公司。错位经营的经营理念是正确选择。所谓错位经营是指考虑政府职能转变对国有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背景这一特殊资源,有选择地从事其他投资主体不愿或尚未涉足的产业,以改善地区投资软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包括投资领域的错位和运作对象的错位。

1 投资领域的错位

政府性投资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不应是一般的竞争性行业,而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投资主体不愿或无法介入的基础产业、公益性项目以及尚未介入的战略性领域。

(1)基础产业领域。我国加入WTO后。地方政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基础产业领域的投资力度。但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已经不适应人世的要求,需要有相应的投资主体承担这一责任。政府性投资公司在基础产业领域有着多年的运作经验,拥有一定的资源及比较优势。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的需求,发挥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介入,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运作,形成优势产业,政府性投资公司对基础产业的投资应变被动为主动,变执行决策为影响决策,力求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当好政府的参谋,履行好国有投资主体和资产经营主体的作用。对于基础产业领域中的市场化项目,政府性投资公司应立足于规范项目的法人治理结构,挖掘项目潜能,最终通过吸引外资及社会资本的介入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对于半市场化项目。由于其赢利微薄不足以吸引社会资本介入,政府性投资公司应充分履行政府投资主体的职能,发挥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作用。通过资产置换、配股、国有股减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2)公益性投资领域。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一般应由政府财政承担,但由于投资者、建设者和经营者价值取向不同,往往导致项目成本提升,运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品与公共服务,浪费了有限的资源。对于此类项目,投资公司作为基金管理者,在按政府要求,做好项目投资和基金运作的同时。力争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通过项目公开招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在项目建设经营中,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四分离。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