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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9
一般将乱收费称之为第三次收费,因为这些非税收入是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凭借其行政权力和垄断优势而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既没有纳入预算内,也未纳入预算外收入。目前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严重干扰,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紊乱。这不仅加重了企业和公民的负担,而且也对政府的声誉产生影响,削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
4.监管乏力
虽然纪检、审计、财政等在各自的职能范围行使监督权,但配合不力,单兵作战,有些无复检查,使被检查单位疲于应付;有些又成监管死角,监管不到。就是财政内部也协调不力,非税征收管理机关管征收,业务科(股)室负责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的审批,国库科(股)室负责拨款。三者之间容易脱节,执收单位从非税征收机关领取票据进行收费,但不向非税征收机关报送收入进度报表,要直到执收单位来缴销票据时,非税管理机关才能知道执收单位收了多少费,是不是及时缴存财政专户,也不得而知,除非时常去执收单位检查;国库科(股)只是按执收单位缴来的资金记账,也不知道执收单位收了多少费,是否坐支、挪用,也监控不到,负责支出审批的科(股)就更不会监管执收单位收缴情况了。
二、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分析
非税收入的管理存在问题颇多,其主要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观念不改,认识不到位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归部门所有,把预算外资金视为单位自有资金,不是财政收入,政府不必调控,财政无须管理。目前,仍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在资金使用上,仍然是谁收谁用,无须编预算,无须审批,就是财政部门对这部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也流于形式。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了一般预算管理,不与单位支出挂勾,一些执收执罚单位就消极怠工,该依法执收执罚的也不执收执罚了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观念没有改变,认识不到位”所造成的。
2.相关法制不健全
政府规范性文件是非税收入管理规章制度。从目前整个非税收入管理来看,从立项、定标、征收到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还没有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因此,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随意性较大,项目合规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并且存在“自收自支、多收多用”现象。
3.多头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非税收入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况,其中税费管理权限贵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两个部门的管理重点又各有侧重。如立项权贵财政部门,但收费标准归物价部门。看似分工合理,但问题颇多。由于,财政部门无定价权,因此无法体现出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4.激励机制缺失
非税收入金额小,征收对象复杂,所涉及部门数量繁多,收入项目与环节又比较多,相应管理水平滞后。更重要的事,激励机制缺失。从目前现实情况中,可以发现,部分收取非税收入单位缺乏主动性,对一些非税收入的流失,缺少主动干预,主动核实的动力。这可能是非税收入与本单位收入之间缺乏有效联系,丧失了收取非税收入的主动性。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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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政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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