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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既然制度是一个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绩效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着制度竞争,那么提出制度竞争力概念就是顺理成章的。这就意味着,不同国家和地区因制度不同而存在着不同的制度竞争力。制度竞争力的高低不仅央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当前的经济发展绩效,而且决定着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本着完善山东制度环境,提高山东经济势力的原则,本文仅仅比较山东与经济发达省区的经济发展业绩,重点对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及其经济发展潜力进行论证和评价。由于制度因素构成上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要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做一个精确的评价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本文拟建立起一个制度竞争力分析框架,并通过将山东省的经济发展业绩与经济发达省区进行比较,以发掘出隐藏其背后的制度因素,从而对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力给予大致的评价。
各地制度竞争的实践与制度竞争力评价
政府既是制度的制订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制度供应上有着不同的职能。经济管理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来制订的,而地方政府仅仅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理人,仅有制度执行的职能。因而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政府不仅在制度执行上有了更大自主权,而且还拥有了制度供给的权利。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把一部分法律、政策制订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政府。
诺斯悖论认为,政府既有垄断经济权力以增加租金的动机,也有下放经济权力、活跃市场来增加税收的激励。从理论上讲,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取决于租金收入和税收收入之间的均衡。而在当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减少政府的经济垄断、下放权力来活跃市场以及对市场活动的保护上。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活跃的地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较高。因为在这些地区,政府从激发市场活动中所获取的税收大于政府垄断权力所获取的租金。但在实际上,政府的制度创新活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政府声望、政治压力等。
我们认为,政府从事制度竞争的激励主要来自于经济收入。因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投资具有很大的自由度,毫无疑问,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倾向于成本较低的地方。除了由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因素所影响的成本外,交易成本显然也是影响企业选择投资地点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制度的好坏不仅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的培养有影响,而且还决定着交易成本的高低。一个地区要实现快速发展,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这就需要一个好的制度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吸引投资的竞争从某些方面讲也是制度竞争,各地纷纷出台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就是一个例证。
将不同国家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后天的生产条件纳入了经济学分析。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谈制度竞争力评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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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政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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