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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完善的理论思考

编辑:

2015-10-26

我国应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鉴于我国税收实务的现状,制定税收基本法的条件己基本具备,时机也己成熟。总的来说,税收基本法的总则部分应重申宪法规定的“法律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并将税收法定主义、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等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与 现代 税收国家的税收立法接轨。在制定纳税人救济权条款时,要从我国国情和税收实际出发,尽量做到全面、详尽、具体。具体来说,税收基本法中应包括两个层面的纳税人救济权:一是纳税人宏观性质的救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和民主监督权;二是纳税人微观性质的救济权,除我国《税收征管法》己涉及到的纳税人救济权外,还应增加获得帮助权和公平对待权、获得礼貌服务权等具体权利。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完善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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