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1-27
每年由电网企业根据预算拨付研究开发经费,电力科研单位立项完成研发任务,发生的研发费用由电网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但由于电力科研单位是兼有生产和科研性质的企业,科研人员及研发设备既参与生产又参与研发,发生的人工费及折旧费无法合理系统地在生产费用及研发费用之间分摊,致使所得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含人工费及折旧费,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受到限制。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试论新企业电力科研税收筹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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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税收研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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