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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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模式受制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要素需求状况、税收征管环境、国际经济形势、其他国家的税制状况等多种因素,因此,对于不同的国家,其选择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可能存在较大差别,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动态的变化轨迹。
目前,各国采用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虽千差万别,但总体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综合所得税(compre-hensive income tax)、双元所得税(dual income tax,DIT)和单一税(nat tax)。其中,双元所得税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旨在对非资本所得实行累进税率的同时,对资本所得实行比例税率。双元所得税产生于北欧,是北欧福利国家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强烈的背景下,对税制进行权衡的结果。
一般而言,双元所得税有其理想模式,但是,在现实世界中,由于种种因素的牵制,理想模式很难实现,因此,实施双元所得税的国家均采取了适合各自国情的非理想模式。
双元所得税的思想最早产生于丹麦,是由丹麦经济学教授Niels Christian Nielsen于1980年在《储蓄、福利和国民经济》一书中提出的,理想的双元所得税主要包括三个特征:
1.双元税基。双元所得税将税基分为两个部分:资本所得和非资本所得。其中,资本所得为来源于各项资本的所得,包括利息、股利、资产租金、资本利得、特许权使用费、自用住房的估计租金等;非资本所得则包括劳动所得、退休金、其他的政府转移支付等,其中,主要为劳动所得。而对于混合了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自营业者的所得,则按照一定的办法分解为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 2.双元税率。理想的双元所得税对资本所得和非资本所得适用两套税率:对于非资本所得,延续传统的水平较高的累进税率;而对于资本所得则适用水平较低的比例税率,这个比例税率与公司所得税税率相同,也与非资本所得的最低边际税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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