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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关于向台湾出版商转让版权注意事项的通知

编辑:

2013-12-11


  4.转让出版权时一般应明确出版物的版本形式、印数、估计定价和出版日期; 
  5.要求使用者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不变匿作者姓名,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如为适应台湾环境作某些改动须事先得到作者同意; 
  6.规定适当的版税率(一般在5%──10%之间,不宜要求过高); 
  7.明确版税支付的时间和具体办法; 
  8.规定经过中间人向台湾转让出版权后,未经作者许可,使用者不得向第三方再转让所授权利; 
  9.规定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10.避免与版权无关的附加条件。 
  四、向台湾转让版权,应事先了解使用者和中间人的情况和信用程度,以免上当受骗。 
  以上意见,不公开宣传,只供作者和有关作者协会、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机关内部掌握,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通报我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向台湾出版商转让版权注意事项的通知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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