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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洛克纳时代」的司法理念
洛克纳案判决的年代正是传统社会和经济观念发生转型的年代。并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故意和面包坊工人过意不去,也不是他们认爲面包坊工人就理所应当超时工作。事实上,对洛克纳案做出终审判决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中就有人来自社会底层的烤面包工人家庭,他们相反会更加同情工人们的遭遇。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并非意在充当企业和经济行业的保护伞,固守已经形成的财富分配现状。站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立场上,他们更加关心的是洛克纳案中涉及的联邦宪法问题:州立法机构的立法是实现立法目标的合理的手段,还是专断任意的立法?从本质上说也就是州「治安权」这个权力与受宪法保护的个人基本权利之间的较量与博弈。
「洛克纳时代」之所以成爲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代主要归咎於法院这一时期对经济立法的司法审查的模式。最高法院已故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曾经说:「(洛克纳时代)法院宣布州立法规制无效是家常便饭。」以违反宪法第5和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爲主要的判决理由(前者针对的是联邦的立法和政府行爲,後者则是将这种限制扩展到州立法机构和州政府的层面),最高法院在「洛克纳时代」频频宣布州或联邦的经济立法——主要是最高工时、最低工资以及工作条件的立法规制——违反宪法无效,形成了所谓的「经济实质性正当程序」理论。
联邦最高法院在「洛克纳时代」形成的「经济实质性正当程序」理论的核心是对契约自由权力的宪法保护。从1897年的奥尔盖耶案(Allgeyer v. Louisiana, 165 U.S. 578)开始,契约自由这一没有宪法明文规定的权利通过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宪法解释上升爲宪法权利。1905年的洛克纳案中,契约自由宪法原则得到完美的阐释。1923年的阿德金斯案(Adkins v. Children s Hospital, 261 U.S. 525)是最高法院契约
自由理论发展的重要阶段,契约自由作爲宪法权利的地位更加稳固。此案也被认爲是1905年洛克纳案的司法审查理念在联邦层面的回归。1937年的西宾旅馆案(West Coast Hotel Co. v. Parrish, 300 U.S.379)正式推翻了1923年阿德金斯案的先例,标志着契约自由理论在联邦最高法院的正式落幕。 最高法院对经济权利的宪法保护在1937年出现了重大的转折。此後,州和联邦的经济立法在最高法院几乎不再受到任何实质的宪法审查。有学者甚至将这一转变称爲「宪法革命」。虽然「革命」一词未免小题大做,但是至少在对经济立法的司法审查领域,最高法院已经从「洛克纳时代」的司法能动转向了司法顺从的态度了。
标签:法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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