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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世之文明传播,如水之流动,无不以高就低,以多就少。黄河流域乃中华文明之核心,秦汉时期,即向外辐射,西由丝路通西域天竺,东经海上达朝鲜扶桑,受者众也。 以下就是国际法学史名家。
及至隋唐,与大食,大秦,波斯互通有无,商贾使节,往来参差,东西文化,融会贯通,汉风之纯已无如秦汉。近世,则欧罗巴取而代之,西学东渐,亦情理中事,然鸦片战争后,国事衰微,外受列强之辱,劣药之害,内存国体之变,群雄之争,内忧外患,雪霜交加,有识之士,扼腕叹息。
一、francisco de victoria(1480?-1546) 维多利亚
西班牙所谓黄金时代活跃过的着名神学家,为当代国际法学奠定初步基础的学者。生年生地不详,入黑袍教,在巴黎大学习圣托马斯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l),回国后,初执教于巴利亚多里德大学,1526年任萨拉曼卡大学神学教授,讲《神学大全》至逝世,是当时西班牙首屈一指的神学家,该国学术和文化的中心人物,推动西班牙第二期经院哲学全盛时期形成的中流砥柱。其讲义死后出版,冠名为《神学感想录》(relectiones theologicae),其中有两篇讲义即《关于最近发现的美国印第安人》(de indis recenter inventis)和《关于西班牙人对野蛮人的战争法》(de jure belli hispanorum in barbaros)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宝贵的古典国际法.两者均提出了“印第安人问题”,即保护印第安人,使其免受西班牙殖民者的迫害问题,并根据道德神学的立场进行了论述,成为今天国际法的基本观念和出发点。
二、francisco suarez(1548-1617) 苏亚利兹
新教的先驱者,西班牙的伟大神学家。生于格拉纳达,曾在萨拉曼卡大学攻读神学、哲学、教会法,并在塞哥维亚、巴利亚多里德、阿尔卡拉等地大学教授神学和哲学,间中在罗马耶酥会学院讲学,后应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邀请到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任神学教授,死后留下数量巨大的着作。他在学术界最负盛名的着作是《形而上学质疑》,阐述亚里斯多德——托马斯哲学的优秀权威着作,多年来被欧洲多个大学用做教科书。有关国际法的重要文献如下。
标签:法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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