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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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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遵循市场行为规则的前提下参与竞争、规范管理和经营。因此,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有效预防和积极消化市场经营风险,堵塞合同管理漏洞,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
一、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经营风险分析
1.机构虚设,职能软弱。由于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企业对法律事务、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不够重视,许多企业没有专设法律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而是合并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只设置合同管理岗位(1~2人),且合同管理员往往还兼任其他工作,这样就造成合同管理人员分身乏数,疲于应对,被动管理。由于企业管理观念及法律意识淡薄,使得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人员难以真正介入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及企业的经营决策法律论证、项目评估、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经营活动中,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缺少法律论证、法律审查环节,从而埋下许多经济隐患和经营风险。
2.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不高。由于法律专业不是企业行业生产活动的主要专业,企业重点招募本行业专科人才,而对法律专业人员的招聘少之又少。大多数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人员都是非专业边干边学人员,并且有的身兼数职。随着企业法律职能范围涉及到企业改制、合同管理、欠费清缴、民事纠纷、对外协调、土地赔偿等等诸多方面,这就更加凸显职能需求与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素质不强的矛盾,使得在法律服务、合同管理上存在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具体事务操作出现漏洞的问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3.合同法律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表现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对法务人员参与签订合同事先审查、论证、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经营人员不走流程,违规操作,甚至仅凭哥们意气、人情关系就先事实履行,事后草率签约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定不平衡,责任追究困难,损害了企业利益。
4.契约意识淡薄,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由于经营管理人员契约意识淡薄,企业在合同签订前不够全面深入调查对方资信,出现合同主体资格模糊,履约能力不足现象,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等方面约定不明确、不恰当,这就造成合同纠纷隐患,责任追究无凭可据,难以保证合同目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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