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婚姻法论文

龙泉司法中的招赘婚诉讼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4-12-12

招赘婚是一种女子娶夫形式的婚姻,招赘婚体制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上溯至从妻居的原始婚姻形态。这种于礼法不合的婚姻一直以来都普遍存在于民间习惯中,详细内容请看下文龙泉司法中的招赘婚诉讼

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招赘婚都为人们所歧视,但无论是在国家的法典,还是在小说笔记中,都能找到关于招赘的相关记载,可见这样一种婚姻形态的普遍性及其深远的影响。由于招赘婚与礼法相悸,使赘婿在中国父权体制下,处于一种十分难枪的地位,因此在传统观念中,赘婿如同妇女一般,总以饱受压迫的形象存在,学界对招赘婚的研究也多关注这一婚姻体制的发展史,以及赘婿在女方家庭中的生存状态。而近年来,对招赘婚的研究则多集中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少学者也将人类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各种研究方法运用于当代招赘婚姻的研究,从中探讨招赘婚的社会现实意义,而忽略了招赘婚从传统时期到当代的变化。笔者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明清到民国是招赞婚发展变化的重要时段,而赘婿在招赘婚姻中生存状态也并非人们观念中这般凄惨。近年来,档案文书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些地方性的档案文书,为社会史研究等开辟了新的领域,并为解读地方社会变迁提供了宝贵的资料,让我们更加贴近基层百姓的生活现状。相关研究成果也十分丰富,例如对四川巴县、淡新档案的利用已十分到位。新档案材料被不断发掘,近年来发现整理的龙泉司法档案,材料十分丰富,包括了从晚清到民国这一时段各类司法纠纷。其中有不少关于招赘婚的案件,既有女儿招婿,也有寡妇招夫这类较为典型的招赘婚,也有一些十分少见的,如招夫养夫之类的特殊招赘婚形式,并且在时间跨度上,占据整个民国时期。这些招赘婚纠纷包涵的信息十分丰富,从婚姻仪式,到婚姻关系,甚至是生活状态都有所涉及,为我们了解民国时期招赘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研究现状

作为与中国传统嫁娶婚相悖的婚姻形式,招赘婚广泛的被各种史料典籍所记载,随着二十世纪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婚姻家庭研究、妇女史研究成为重要领域,其中关于招赞婚的研究取得不少成果。招赘婚综述型的研究主要以陈鹏先生为代表。陈鹏先生《中国婚姻史稿》'卷十三对赘婿的研究,可以称得上是目前关于招赞婚最详细的研究,陈先生对招赘婚的释义、招赘婚之沿革、招赘婚成立之要件及招赘婚之效果和离婚都做了详细介绍,而后来学术界关于赘婿的研究基本都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以往对招赘婚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对中国古代招赘婚的研究。

标签:婚姻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