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民法论文

仲裁员的民事责任简析

编辑:

2014-05-16

属于履行司法职责的行为包括仲裁员作出裁决的实体性行为 ,以及某些需要仲裁员自由判断、独立决定的程序性行为,这些行为与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直接相关。 提供仲裁服务的行为,就是指仲裁员依照其与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服务合同,就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提供评判意见,以解决当事人纠纷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仲裁规则作出的行为,一般限于程序事项,例如是否按仲裁规则的规定申请回避;二是应当事人特别要求而作出的行为,一般与当事人联系更紧密,例如是否按照当事人约定的程序进行仲裁。

(二)仲裁员民事责任豁免的条件和范围

1.豁免仲裁员民事责任的条件

豁免仲裁员民事责任需满足的条件有:首先,必须是真正的仲裁员,区别于一般的专家和调解人员;其次,仲裁协议和仲裁员的指定均有效。只有有效的契约才能赋予仲裁员合法的仲裁权,从而取得法律责任的豁免权,否则仲裁员无权仲裁也就无所谓法律责任的豁免。但仲裁员可基于诚实的信念主张仲裁协议和任命有效,或者无效的协议是由有效的权力主体作出的,从而获得责任豁免权。

2.豁免仲裁员民事责任的范围

根据上文分析,笔者认为仲裁员民事责任的豁免限于其履行司法职责的行为,并且已尽到适当谨慎,超出了这一范围,则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且,不同的履行司法职责行为因其行为性质的不同,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亦不同:第一,对于仲裁员的裁决行为,只要其尽到了专业小心和适当谨慎,就应免除其民事责任,不需考虑是否存在任何不当行为。第二,对于需要仲裁员自由判断、独立决定的某些程序性行为,一般情况下给予仲裁员责任豁免,除非仲裁员有故意的严重的不当行为,也即要考虑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三)仲裁员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和构成要件

仲裁员违反合同约定,有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合同义务并造成当事人实际损害的情形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指以下情形:(l)在与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没有按照仲裁规定回避的;(2)无正当理由终止职务的;(3)未及时作出仲裁裁决的;(4)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当事人秘密的;(5)仲裁员出于“恶意”,未能公正地审理和裁决。

但并不是说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仲裁员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基于责任有限豁免理论的立场,仲裁员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标签:民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