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1-19
2.实践操作原因。
反贪案件相较于其他案件,有自身的特殊性。首先,线索经初查后,不仅要从个案角度考虑立案侦查的问题,还要从整个反腐败工作全局,以及窝串案层面去考量,所以有些线索经初查后会作出缓查或存查处理,等待更好时机再予以立案侦查。其次,基于反贪案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将立案的条件从严把握,导致部分线索初查后不予立案。
最后,由于初查工作有别于正式侦查工作,初查的方式方法手段措施都有较多限制,加之信息化建设不到位,使得很多证据材料无法收集,致使很多线索经初查后无法立案。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反贪案件初查证明标准的定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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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诉讼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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