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诉讼法论文

诉讼法论文4500字:审理滥用

编辑:

2016-01-05

这种所答非所问式的回答暗藏的玄机是,法院在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基本解决超越审限、超期羁押问题,进而提高了结案率之后,习惯性地使用结案率方面的成果来回应社会对其结案效率不高的批评,用高达99%以上的结案率这一数字来间接规避了其饱受垢病的结案效率问题。在久拖不决的诸多形态中,尤其是对于刑事案件而言,超越审限、超期羁押只是最为明显、性质最为恶劣的,也是最容易被发现和解决的两种形态,“在审限内办结”案件中存在的大量的隐性超限问题才是最为顽固、长期难以得到解决的,也是普通群众根本无从发现的形态。正是由于存在隐性超限,致使一些案件参见河南法院网网评法院栏目的网友留言《超限不判、久拖不决的探讨》,载河南法院网,的当事人长期处在不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在漫长的等待和焦虑中,逐渐丧失了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隐性超限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手法有滥用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改变管辖、延长办案期限、建议延期审理等,均是通过规避刑事诉讼法对办案期限的规定,以形式上的合法掩盖其实质上的违法。在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得以延长的主要方式是延期审理,因此,此过程中的隐性超限主要表现为滥用延期审理。笔者长期从事公诉工作,接触到了大量的滥用延期审理现象,深知刑事案件滥用延期审理之害,故撰文试图剖析其中原因,并追根溯源,还原延期审理制度的设置本义,进而探寻规范适用延期审理的途径。

二、延期审理的立法比较与目的探求

(一)延期审理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延期审理,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也有观点认为,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由检察人员或有关诉讼参与人提出建议或申请,法庭(含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同意或决定休庭而对该案延期推迟开庭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6条、第157条、第16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348条、第349条的规定,刑事案件适用延期审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因申请回避引起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3项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当事人的申请回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应由合议庭当庭作出裁定,待回避的情形消失后立即恢复审理。这种延期审理并无时间上的限制。

2.因辩护权引起的延期审理。《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刑事司法论坛(第4辑)期审理之日起10日内为另行委托辩护人的时限,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3.因补充侦查引起的延期审理。《规则》第348条第(一)、(二)项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补充提供证据的;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变更起诉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第349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解释》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诉讼法论文4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详情请点击法学论文

标签:诉讼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