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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实施与治理模式的转型

2013-08-25

三、宪法实施机制的完善与宪法治理的转型

经过30年的宪法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关注宪法的未来发展,期待通过宪法实施带来美好生活。全社会要认真对待宪法,让宪法蕴涵的国家、民族的价值与共识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以宪法的力量建立、扞卫并发展社会共识。须知,没有社会共识的社会是可怕的,也是没有前途的,而宪法实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宪法实施是维护社会共同体价值的基础与过程,宪法实施状况决定了转型时期能否在根本价值层面上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良好发展。爲此,我们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第一,坚持宪政核心价值,维护社会主义宪政制度。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理念,在国家治理中依照宪法办事,发挥宪法的根本法功能。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实施制度,无不是与其本国的历史背景、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相联系。中国的宪法实施,必须考虑中国的宪政体制与本土资源。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宪政框架,如果脱离这一基本背景,任何形式的宪法审查制度都难以建立。

第二,执政党依宪执政是宪法实施的关键。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执政党「依宪执政」的观念有了一定提高并逐步成爲自觉行动。但由於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执政党的宪法意识与宪法要求相比还有距离。在强化依法执政观念时,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执政中的作用,理顺宪法与执政党活动的关系。

第三,发挥国家机关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宪法的规定主要靠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执行。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一切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

第四,重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和遵守宪法的作用。认真执行宪法、拥护并模范遵守宪法,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成爲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也是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五,建立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成效不显着,对宪法问题的回应方面往往处於被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的实际,完善宪法监督机构,有必要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委员会,爲保障宪法实施提供实效性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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