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宪法论文

2014司考宪法学: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编辑:

2013-12-10

(3)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1.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

2.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3.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应继续保持港澳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

4.它们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2014司考宪法学: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相关推荐:宪法论文:浅谈社会宪政

宪法论文:浅谈文化发展的宪法回应性考察

标签:宪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