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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2.网络犯罪十分复杂,犯罪主体不易确定。由于网络犯罪是利用高科技进行的犯罪,且犯罪手段多样,犯罪证据又可以被删改,因而使得网络犯罪十分复杂,较难处理。同时,犯罪分子在接触网上的文字和图像等信息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可以一直保持匿名状态,而且可以进行反复登录,直至达成犯罪目标,在整个过程中,侦查机关很难对犯罪行为提前监控到,因而,对真实的身份往往难以查认。加之侦查取证的过程一般需要按部就班一步步进行,客观上拖延了查找犯罪分子作案证据的有效时间,等到接近犯罪目标时,犯罪分子往往早已逃之夭夭。这种不利情况致使犯罪分子的漏网几率大大增加,给侦查机关办案带来很大困难。
3.跨国界网络犯罪不易有效侦破。由于网络犯罪具有无国界的特点,所以很多网络犯罪是在不同的国家间展开的,而国与国之间没有统一和完善的法律制约,对于这种犯罪就较难侦查,又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网络犯罪的定罪程度不一,判刑时限不一,致使很多案件处理起来十分复杂棘手,并难以最终定论。另外,对于部分国外犯罪分子侵入我国进行作案的情况,在我国法律中也较难找到判刑依据,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而《刑法》第285条又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显然,在涉及判刑年限时,因存在一定冲突,使得对于以上网络犯罪情况如何进行定罪就难以确定。
二、网络犯罪的防范策略
网络犯罪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给企业和国家均造成了很大危害,又鉴于以上在网络犯罪侦破上存在的困难,今后应认真分析网络犯罪的相关情况,切实做好网络犯罪的防治工作。
(一)完善网络犯罪立法体系,促进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应尽早予以完善,应使法律能覆盖到计算机犯罪的各个方面,200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虽然较之前对网络犯罪的犯罪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较之前的相关法律更加完善,但相对于网络犯罪的发展变化速度,我国的法律显然还是相对滞后,亟待完善的。其次,网络犯罪立法应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网络犯罪形式,基于网络犯罪的新型化速度很快,相关法律绝不应出现固化现象,以为制定时适用于当下,就可以束之高阁;同时,在立法时,要对犯罪方式进行全面充分了解,以保证所定法律法规能覆盖所有的网络犯罪领域,避免在侦查案件时,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再次,在制定司法解释时,视野要宽,涉及技术性的问题一定要经过相关专家的核定,以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另外,还应注重细节问题,对于司法解释的语言使用一定要规范、严密,避免犯罪分子找到作案的法律漏洞。侦查程序和证据制度的法律需要建立和完善,可以考虑使电子证据进入法定证据,并解决电子证据的提取和鉴定问题,完善技术鉴定的相关法规,保证证据的真实有效;对于涉及隐私的证据,应同时设立相关法律进行保护。最后,基于网络犯罪主体的低龄化特征,以及网络犯罪一般牵涉金额较大的问题,应从实际出发,考虑将犯罪主体的定罪年龄适当放低,以避免具有犯罪意图的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给社会造成危害。 (二)加强网络犯罪的法律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合力以利于侦查工作开展
在健全网络犯罪法制建设的同时,应加大网络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使人们依法上网,形成文明的上网风气;应让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保持人们上网的警惕意识。同时,还应逐步培养起人们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法律风气,给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通口布下“天罗地网”。另外,应加强社会的合力作用,以更好地防治网络犯罪。加强政府对网络的行政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检察机关在获悉案件情况时,应及早介入,尽量查找充足的证据资料,以方便侦查工作的开展和案件的及时侦破;鉴于金融行业是网络犯罪的多发行业,应重点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对内部操作计算机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用网办公的意识;对于青少年也应重点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避免拥有熟练网络技术这种一技之长的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不法之途。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法律风尚,人人树立起法律意识,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才能有效地防治和抵御网络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计算机防范设施和侦查技术设施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网络执法能力
网络犯罪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使得其具有比较复杂的特点,侦查网络犯罪必须采用相应的侦查技术,应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提高其科技含量,加强网路安全技术的研发,在数据传输监视技术、网络定位技术以及陷阱识别技术和病毒隔离技术上,都应切实加强,以借助高科技手段,来维护网络的安全,降低网络犯罪几率;还应加快网络犯罪情报信息网等监控网络的建设,积极鼓励社会人员进行网络犯罪行为的举报投诉;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侦查技术,并进行深入研究,以不断提高计算机侦查技术设施建设的水平。同时,应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培养出一批适应时代发展的“网络警察”,增强他们发现网络有害信息的能力,以及对犯罪黑客进行调查取证的能力,尤其对网络犯罪的证据能够借助高科技手段来鉴定其真实性;执法人员还应借助网络,了解和熟悉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学问,如犯罪心理学、人类行为学等,以增强对网络犯罪分子的作案行为和动机的研究,更好地防治网络犯罪的发生。
(四)强化国际合作,加强对国际犯罪的侦破力度
2001年,欧洲理事会出台了《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对处理和防范国际间的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对缔约国之外的国家预防网络犯罪,加强国际合作也有积极作用。各个国家应该联合起来,布置起全球性的“法网”,以加强对网络犯罪分子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减少使犯罪分子逃脱的法律漏洞。在与国外进行合作时,还应积极借鉴国外的互联网管理经验,尤其是美国、德国等一些互联网技术发达的国家,以对网络犯罪设置更安全的防御线,尽量将网络犯罪扼杀在萌芽中。同时,因网络犯罪自上世纪60年代便在国外出现,所以国外的网络犯罪形式和领域更加多样和广泛,应全面了解国外网络犯罪的各种形式,以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制定起到更全面的指导作用。另外,对于国外犯罪分子在我国国内实施的网络犯罪,应尽早制定专门的法规,并保证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对于国外一些更高端科技下的网络犯罪能有力覆盖,以对网络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惩治,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
三、结语
网络犯罪是当今网络时代具有极强破坏力的一种犯罪形式,应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警惕,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计算机侦查技术,以及执法人员的网络执法能力,同时,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并不断加强与其他国家合作侦查网络案件的力度,另外,应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管理互联网和打击网络犯罪的经验,以充分做好网络犯罪的防范工作,保证我国信息和财产的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安定。
小编为您准备的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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