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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
(三)国家对犯罪被害人获得赔偿缺乏保障
主要体现在国家补偿制度的缺位。关于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理论依据,学界一直有国家责任说、社会契约说、公共福利说、命运说、社会保险说、公共援助说、诉讼参与说等等。 基于对此理论争议,虽然已有很多学者对我国被害人补偿制度的构建作了阐述,但立法机关一直未付诸行动,使得最关乎被害人切身利益的补偿一直处于空白。在国家垄断了处理加害人与被害人矛盾的权力之后,处理得当则好,如果处理不得当或者这种处理没有达到被害人的期待,那么矛盾就深化了,变得更加尖锐,被害人容易形成对国家、对社会的仇恨心理,甚至走向极端。这个时候如果能给予被害人适当的补偿,对缓解社会矛盾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和谐社会之下的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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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刑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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