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4-05-15
广大朋友们,关于“和谐社会构建中群体性事件处置对策”是由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和谐社会必须以有序、安全和稳定为基本前提。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处理不好,党政机关同人民群众之间、农村干群之间、企业单位领导同职工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会一触即发,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近些年群体性事件频发,从前些年的四川“大足事件”、浙江“瑞安事件”到这两年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丽江事件”及“保定事件”都不得不让我们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关注。
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被称之为“群众性闹事”, 20世纪80年代初至80年代后期称为“治安事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被称为“突发事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公安机关称其为“紧急治安事群体性事件件”。近年来我国官方和许多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称之为“群体性事件”。戴维?波普诺在《社会学》
一书中认为“集合行为”是指在相对自发、不可预料、无组织的以及不稳定的情况下对某一共同的刺激产生反应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因各种社会矛盾引起的,人们为了满足某些利益而临时聚集在一起,共同偏离或违反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干扰社会秩序、侵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社会规范。影响社会安定的过激行为,主要包括集体上访,游行示威,械斗哄抢,毁坏公私财物,罢工罢课,围攻殴打公务执行人员,破坏生产或干扰办公秩序等。本文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分析其主要特点、发生的原因及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
1.规模较大,行为激烈,危害日趋严重。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性、大众性比较明显,常常有事件的组织者和主要分子进行组织、酝酿、计划、分工。一旦召集实施,其行为也变成了大众行为,大众意志,参与人数就不断增加,规模范围也不断扩大,难免引起更大的矛盾。
2.多种问题交织,处理难度加大。当前群体性事件中,往往是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要求相交织,多数人的过激行为与少数人的违法行为相交织,常常使得事件难以当机立断地解决,一旦应对不当,就极易激化矛盾,使事态扩大。
3.反映的内容有明显的权益性。群体性矛盾一旦产生,其内容无一不是涉及人生或财产权益。对于每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遇到或感到自己的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受损或将要受损,就会出现抗衡的心态,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4.参与人有矛盾的共同性。从每一个具体的群众性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由于起因可能或已经造成群体权益的共同受损,故参与人所反映出来的心态也有共同性,通过种种方式抗衡或准备抗衡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一致的。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标签:公共政策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