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ouhong
2014-04-21
书籍设计之品鉴,在形式上对包括书籍外观等的整体设计。讨论对书籍设计的品鉴与还原书籍设计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书籍是承载知识内容和富有文化气息的信息载体,是以内容为本,以视觉形态为体的人造物。其主要职能是承载文字图像信息,既可供以阅读又可借此传播文化。因此,书籍包含两大基本特征:它是信息的承载物,同时又具有独立品格。
书籍设计是根据书籍具体内容,在形式上对包括书籍外观(封面、书脊、书口以及书籍形态等)、书芯(结构布局、版式设计、图文设计与编排等)以及外延设计(腰封、函套、书签等)等多个结构组成部分进行的整体设计,是集编辑学、逻辑学、美学、装饰学、图像学、工艺学、设计学、记号学于一身的设计门类。
书籍设计之品鉴
当前,无论在出版行业、书籍设计界、还是在相关的课堂教学之中,对书籍设计水平的品鉴均鲜有研究。书籍设计界曾经就书籍设计要“书卷气”还是“广告气”展开过争论,提出“书籍设计的形式要服从于书籍的内容”、“书籍设计要有时代性、民族性”。日本著名书籍设计家虽然提出“五感说”、“多元美感的装帧观”等观点,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评价体系和品评标准。
目前,对书籍设计的品鉴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一、当书籍成为商品,对其设计水平的评判主要交由市场来完成。然而,目前广大受众对书籍设计的理解有限,加之自身艺术审美水平参差不齐,不易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标准。对评价结果的统计也存在客观困难。二、专业设计赛事与展览。主要由组织机构聘请业界人士针对不同主题制定评价标准,往往各有侧重,不同赛事不同程度上反映各自特点。三、教学机构的教学评价。目前我国高校平面设计专业均设有书籍设计课程,但课程名称上依然存在不同版本,诸如:书籍设计、装帧设计、书籍装帧等,由此带来的是对书籍设计的不同理解,也决定了对书籍设计水平评价标准的不同。
一、对书籍设计的鉴赏应注意的问题
对书籍设计的品鉴所关注的是设计的结果,而书籍设计与对设计的品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因此,笔者认为,讨论对书籍设计的品鉴与还原书籍设计过程具有重要意义。就书籍设计本身而言,对书籍内容的创意传达水平、整体形态与结构的设计、视觉元素的统筹安排、印刷工艺的选择与印制装订水平的综合评价等是检验书籍设计水准的基本内容。
1、 书籍的形式应当服从于内容,构建书籍本体美。
书籍设计是对书籍内容的理解与传达、诠释与升华,是对书籍精神性的视觉再现。德国书籍设计家冯德利希说,书籍设计“重要的是必须按照不同的书籍内容赋予其合适的外观,外观形象本身不是标准,对于内容的理解,才是书籍设计者努力的根本标志。”书籍的形式应当服从于内容,其功能、审美与内容、内涵,二者相辅相成,优秀的书籍设计作品可以充分发挥视觉语言的独特性,在诠释书籍内涵的同时还会有所外延。但是不可过分追求形式上的标新立异,而使书籍表里不一。工艺美术家邱陵曾经对书籍设计做过这样的表述:“书籍装帧艺术一方面为书籍的内容服务,一方面为广大读者的使用和欣赏服务,二者是统一的。书籍装帧艺术是传递信息、传授知识的必要通道和工具,它对于书不是伴奏,而是合奏。”
如果说内容是书籍的内在美,是书籍的灵魂,那么形式则是书籍的视觉本身,是外在美。打造书籍本体美就是要通过设计使书籍的内在美得以视觉化。不但要求书籍设计者在开展设计时要对内容予以足够的重视,同时要将书籍视为有生命的个体,从内容出发,为书籍塑造相匹配的形态和气质,从而形成书籍的本体之美。诸如开本、外形、结构、厚度、重量、材料、工艺、页面版式、文字、图像、色彩等,都是营造书籍本体美的重要因素,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来反映书籍的内容。
书籍内在的文化涵养以及由此而自然散发出的外在气质相结合,才会构成有血有肉的书籍本体美。
2、 书籍整体逻辑安排与视觉呈现
标签:图书馆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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