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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对策研究分析

1970-01-01

三、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建议。

  (一)建立整体政府和整体性回应机制。

  波利特指出,整体政府是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治理模式。此理论强调信息技术的运用、跨部门的合作、目标的一致和一站式服务。要确保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政府各部门要整合各自职责,在遇到突发问题时能够协同一致,互相配合,能够共享信息资源。另一方面,政府要进行公私合作,建立跨机构信息处理机制。政府可联合社会团体、意见领袖、各新媒体终端组织等对社会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公开、及时处理,把事实真相告诉广大公众。在新媒体时代,政府还要多与一些“网络打假精英”合作,可以是机构或个人,他们的工作主要是针对网络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在有科学或事实依据的基础上进行真假区分,澄清各种谣言,维护网络的稳定,给公众一个明确可信的答复。通过跨界的合作和沟通,实现政府在新媒体时代的整体性治理模式。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要尽快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企业、公民个人的网络行为都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说明。目前很多网站实行了实名制注册,在有必要的前提下可扩大实名制的应用范围。另一方面要严格实名认证。在信息公开的制度上,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公开的范围,同时明确没有依法信息公开的处罚措施。对于个人利用新媒体发布各种信息的行为,法律要进一步对是否发布谣言、侵权、泄密等进行明确解释,对不法行为的处罚也要严格和明确。此外,政府要加大对于新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每个公民了解身处新媒体时代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为维护政府公信力打好基础。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政府要树立良好的公信力,就要让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自己进行有效的监督。首先,政府要利用好新媒体设备,如官方网站、微博、移动电视等,建立专门的监督通道,及时接收群众的反馈,并在第一时间给出答复,不能让这些新媒体资源成为摆设。其次,政府要鼓励媒体和公众进行监督,政府不能过多干涉媒体的报道和宣传,由过去“封”、“堵”、“压”的模式,转变为鼓励、沟通、协作的模式。新媒体时代,政府、媒体、公众和组织的互相监督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这里的组织仅表示除政府以外的企业、公益机构、群众团体等。政府要接受来自不同渠道的监督,公众要发挥主要监督功能,监督政府、媒体和组织的运作。媒体一方面监督政府,另一方面对组织进行监督;而组织要监督公众的网络行为,特别是甄别散布谣言的公民以及发表恶意言论对国家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个别公民,同时组织还要监督政府和媒体。
  (四)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要及时、常态。政府要掌握信息发布的前沿性、权威性,掌握议程设置的原则。正如托马斯·R·戴伊所认为,拥有决定哪些将成为政策问题的权力在决策过程中是一个关键。决定哪些问题将成为政策问题甚至于比决定哪些将成为解决方案还要重要。因此,政府要主动出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布信息,不能等事件已经产生广泛影响或谣言四起后再发布,从而使政府陷入被动境地。新闻发布会也不能仅仅局限在突发重大事件上,政府要经常对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其次,要进~步加强听证制度。我国的听证制度起步较晚,目前主要存在的公众参与度不高、听证面过窄、听证结果不公开、信息回应不及时等问题在新媒体时代已成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国要把加强、完善听证制度纳入决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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