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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学位论文规定

2013-08-24

【摘要】为充分体现MPA专业学位的特点,进一步提高MPA的培养质量,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MPA学位论文规定一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总结过去几年我们的MPA教育经验和借鉴国外MPA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MPA学位论文的选题、创作等环节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 学生在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之后,集中完成MPA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可以是政策分析,也可以是案例分析或者理论研究。

2. 论文正式开题应在完成所有核心课、已修(或在修)方向性必修课后进行。开题前须提交3000字左右的书面选题报告;填写“研究生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采取分批集中开题的形式、由开题同学在不少于3位教师组成的小组上作不少于10分钟的开题报告。

3. 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脱产MPA学生从开题通过到答辩不少于6个月,非脱产MPA学生从开题通过到答辩不少于9个月,分段集中MPA学生从开题通过到答辩不少于8个月。

4. 论文应按学院制定的对各类选题论文的规范要求进行。

5. 论文答辩采取分别评审、分批集中答辩的形式进行。

6. 论文正式稿至少在答辩前1个月提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