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chenl
2016-09-22
本文讲述了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一起仔细阅读下吧。
摘要: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对传统股东至上理论的挑战,它从全新的角度来阐述企业资源分配和企业所有权问题,为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如何全面系统的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定义和划分是目前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理论上的不足以及缺乏有力的实证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目前还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多锥细分法;米切尔评分法;社会责任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企业理论价值取向的研究领域逐渐分化出两大理论:“股东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两者主要分歧在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归谁所有问题上。现代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企业物质资本相对于人力资本更具有专用性,并承担企业经营的财务风险,所以,企业出资者(股东或资本家)应该成为企业所有者,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后者则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有权分享剩余权。其中以布莱尔(Blair,1995)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不只有股东是剩余风险的承担者,雇员、债权人、供应商都可能是风险的承担者。”
利益相关者的定义
“利益相关者”这一词最早被提出可以追溯到1929年,通用电气公司一位经理的就职演说。此后的数十年,对利益相关者的研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Penrose在1959年出版的《企业成长理论》中提出了“企业是人力资产和人际关系的集合”的观念,从而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奠定了基石。直到1963年,斯坦福大学研究所才明确地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利益相关者是这样一些团体,没有其支持,组织就不可能生存。”这个定义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它只考虑到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单方面的影响,并且利益相关者的范围仅限于影响企业生存的一小部分。但是,它让人们认识到,除了股东以外,企业周围还存在其他的一些影响其生存的群体。随后,瑞安曼(Eric Rhenman)提出了比较全面的定义:“利益相关者依靠企业来实现其个人目标,而企业也依靠他们来维持生存。”这一定义使得利益相关者理论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理论分支。
在此后的30年间,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达三十多种,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义。其中,以弗里曼(Freeman)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在《战略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的方法》一书中提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Freeman的定义,大大丰富了利益相关者的内容,使其更加的完善。显然,Freeman界定的是广义上的利益相关者,他笼统地将所有利益相关者放在同一层面进行整体研究,给后来的实证研究和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
克拉克森认为:“利益相关者以及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克拉克森的定义引入了专用性投资的概念,使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更加具体。国内学者综合了上述的几种观点,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或者改变企业的目标,或者受到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这一定义既强调了投资的专用性,又将企业与利益相关的相互影响包括进来,应该说是比较全面和具有代表性的。
利益相关者的划分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企业员工、债权人、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竞争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社会活动团体、媒体,等等。“简单地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看成一个整体来进行实证研究与应用推广,几乎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那么,如何对这些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呢?目前,国际比较通用的是多锥细分法和米切尔平分法。
多锥细分法
“企业的生存和繁荣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但利益相关者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细分,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以及被企业活动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外很多专家和学者采用多锥细分法对利益相关者从不同角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划分。
Freeman(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由于所拥有的资源不同,对企业产生不同影响。他从三个方面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细分:(1)持有公司股票的一类人,如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等,称为所有权利益相关者;(2)与公司有经济往来的相关群体,如员工、债权人、内部服务机构、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地方社区、管理结构等称为经济依赖性利益相关者;(3)与公司在社会利益上有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府机关、媒体以及特殊群体,称为社会利益相关者。
Frederick (1988)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方式来划分,将其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利益相关者。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就是直接与企业发生市场交易关系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企业员工、债权人、供应商、零售商、消费商、竞争者等;间接的利益相关者是与企业发生非市场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外国政府、社会活动团体、媒体、一般公众等。Charkham(1992)按照相关群体是否与企业存在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两种。
Wheeler(1998)从相关群体是否具备社会性以及与企业的关系是否直接由真实的人来建立两个角度,比较全面的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1)主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具备社会性和直接参与性两个特征;(2)次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通过社会性的活动与企业形成间接关系,如政府、社会团体、竞争对手等;(3)主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直接的影响,但却不作用于具体的人,如自然环境等;(4)次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不与企业有直接的联系,也不作用于具体的人,如环境压力集团、动物利益集团,等等。
米切尔评分法
米切尔评分法是由美国学者Mitchell和Wood于1997年提出来的,它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分类结合起来。首先认为,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属性中至少一种:合法性、权利性以及紧迫性。依据他们从这三个方面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根据分值来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三种类型:(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同时拥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性。他是企业首要关注和密切联系的对象,包括:股东、雇员和顾客。(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由于三种属性中任意两种。同时拥有合法性和权利性,如投资者、雇员和政府部门等;有合法性和紧急性的群体,如媒体、社会组织等;同时拥有紧急性和权力性的,却没有合法性的群体,比如,一些政治和宗教的极端主义者、激进的社会分子,他们往往会通过一些比较暴力的手段来达到目的。(3)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他们只具备三种属性中的其中一种。
标签:企业研究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