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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5
而“共同体”(Gemeinschaft)一词,在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这本书中主要是用来表示一种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一种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一种特别的、理想的“社会关系类型”,一种有别于“人为状态”的、“天然状态”的社群组织形态。其外延所指,不仅包括地域共同体,还包括血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而人与人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的生命意识和文化意识则是其精髓所在。“共同体”通常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共拥有一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的群体(即社区);其二则指有共同特质、归属感,维持着形成社会实体的社会联系和社会互动的群体。这实际上是基于地缘的与基于认同的区分。在教育领域却有所不同。“共同体”(尽管被一些人译为“社区”)从一开始被引进来,就主要地表达着它的后一层意义。而且,在教育理论文本中出现频率最多的则是“学习共同体”这样一个概念。在教育领域里,对“共同体”探索的渊源可追溯到杜威的学校概念。杜威认为:“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经历,而学校即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在他看来,学校并不是专门去学习知识或技能的一个场所,而是一个社会组织;学校教育是一种人与人交往互动的社会活动,这种社会活动可以依“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的形式展开。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试论基于学习共同体的高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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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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