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与机制安排,希望和您一起探讨!
当前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针对各种关系进行相应的制度与机制安排。这些制度与机制安排应包括政府与学校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建立校企之间的互动机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职教教师管理的制度安排。而之所以要从政府与学校管理体制、校企之间的互动机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职教教师管理体制四个部分进行改革,是因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只依靠政府的推动是不够的,它需要社会各个力量的积极参与。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制度安排
一、政府与学校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转变政府部门管理职能
针对目前我国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多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做法,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职业教育的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促进企业的利益驱动。通过对企业进行专项补助或者提供长期贷款的形式给与企业扶持,激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职业教育监管
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显示出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重心在不断下移。在中央的宏观统筹指导下,逐步把管理职业教育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给予了地方政府和学校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学校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我们当前要做的是,就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地方政府与职业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同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与企业合作与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
从实践中看,学校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同职业学校骨干人员一起组成委员会,为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设计、人才培养提供咨询意见,出谋划策,以促进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
(二)发挥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
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中行业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行业组织具有对本行业的企业进行组织与监督管理的职能。
(三)在法律的规定下,校企之间签订契约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校企双方应该在法律规定下,本着意识自治、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校企双方的合法利益,同时约束双方的不利行为,保证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