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会计审计 > 成本会计论文

浅谈智力资本对资本成本会计的冲击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4-11-19

文章主要探讨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如何将智力资本成本纳入资本成本会计领域,以反映企业完整的资本成本及其与核心竞争力之间的关系。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智力资本对资本成本会计的冲击

资本成本会计在知识经济下的局限性

(一)未能全面揭示资本成本中的“智能元素”:重“物质资本”、轻“智力资本”

随着生产要素的创新及制度的变迁,资源的稀缺性发生了变化,即由工业经济时代物质资本(在财务会计表现为财务资本)的绝对稀缺逐步转化为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本的相对稀缺。现行资本成本会计理论构想产生于20世纪年代70年代,而当时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尚不明显或较为隐蔽。因此,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仍为物质资本。诚然,将权益资本成本纳入企业资本成本的核算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是,在知识经济中,价值创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是知识及其对知识的配置与运用,即创造性的新知识及拥有这些知识与创新能力的人。不论是人力资本、结构资本还是客户资本,均为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能带来超额价值的价值。既然这些资本与债务资本、权益资本一样都是由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所形成,那么,对企业法人而言都是一种融资,理应向投资主体支付资本成本。只不过相对于物质资本而言,智力资本成本表现为一种更为隐性的经济代价,从而难以进入现行财务报告体系。

此外,根据“收入费用相配比”的原则,知识型企业的收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源自于新知识在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整合中的运用、新客户的获取和参与企业创新的渗透性以及企业持续的创新能力,而这些因素均与智力资本的融资、营运等活动紧密相关。换言之,是智力资本及其与物质资本的整合而非单纯的物质资本为企业带来了超额收益。既然在收益的计量中默认了智力资本的贡献,那么在成本、费用的计量中理应反映使用智力资本的代价。否则,既违背了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也难以反映该类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

(二)未能完整地反映多元化的“主体权益”并清晰地界定其索取权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