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xd
2013-12-01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存在着审计过失的风险。精品学习网为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一种特珠险种。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对象是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其保险责任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在其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可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师1名、保险公司理赔专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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