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会计审计 > 其它会计审计论文

中外财政审计制度论文

编辑:

2015-01-23

19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国家审计法》。根据《国家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隶属于议会,独立于行政部门,代表议会对政府进行监督,向议会报告工作,但议会并不干涉具体的审计工作。审计署的职责主要是“对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进行财政审计,并向议会报告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审计署对政府财政的审计,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两种。

1.2司法型财政审计制度——以法国为例

法国现行的审计法院是依据1985年颁布的《审计法院法》建立,隶属于司法系统,是独立于立法机构和内阁政府的一个司法机构。法国的审计法院主要是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公共财政资金执行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有权与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会计做出处理决定。各级政府的决算、各部门的财务决算必须按时报送审计法院审查,并负责向审计法院提供有关情况。审计法院负责每年向议会提交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报告,报告公共财政资金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得到各部门忠实的执行,有无违反的现象,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审计法院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者处罚严厉是法国司法型公共财政审计制度的重要特征。

中国财政审计制度主体经历了由皇权到民权的转变,贯穿制度变迁的主线是维护中央的集权统治。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中外财政审计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浅谈企业商誉的会计核算方法 

国际企业兼并中的审计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