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课处辅导中的“不公平”。
后进生学习基础差,接受能力差,当前的学不好,进去的没学会,这使他们没能力和其他学生公平竞争的主要原因,有倾向性的“不公平”竞争只是无奈的暂时之举,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要彻底解决后进生的落后状况,必须让他们得到比其他学生更多的课外辅导,要耐心细致地帮助他们系统地复习前面学过的内容,查漏补缺。这个任务对教师来说虽然是很繁重的,但是它是彻底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这样做下去。
三、改进学习评价方法。
俗话说:“分儿,分儿,学生的命根”。后进生,特别是正在进步中的后进生同样很关心自己的“分儿”。如果我们的学习评价方法不能给努力进步中的后进生一个满意的“分儿”,必然会影响他们继续努力的积极性。试想,如果一名后进生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好不容易迈开了进步的步伐,在学习上终于前所未有地付出了辛勤和努力时,他们却在考试或测验中又一次地“垫底儿”,这对他们的打击该会有多大啊。我在教学中针对学生这种重分数的心理,改进了对后进生学习的评价方法,在分数上“偏心”,照顾他们,让他们在学习成绩上真正“劳有所得”。
1、模糊的“等级制评价”。
用百分制去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分数划分过细,使后进生能明显觉得自己同优秀生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容易使他们自暴自弃,认为优秀生是不可超越的,自己永远也不会取得那么优秀的成绩。
因此在进行学习评价时最好是使用5分制或“优、良、中、差”四等级制评价方法,使后进生努力后会取得和中等生相同的分数,并缩小与优秀生的差距,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莫大的鼓舞。要让他们知道“5分”和“优秀”离他们并不遥远,努力后他们也会得到。(作者注:虽然现在我们在教学中都是这样做的,但因本文写作时间较早,当时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积极意义。)
2、优惠后进生的“不完全评价”。
“不完全评价”就是根据后进生的学习现状把学习内容分为“可完成”部分和“不可完成”部分,对后进生学习评价仅限于“可完成”部分。
“可完成”部分是指以学生现有的能力水平,可以圆满完成的部分,如认真的卷面书写,上课时讨论过的难度不大的问题,与以往疑难知识联系不大的新知识等;“不可完成”部分是指以后进生的现有能力水平无法独立完成的部分,如一些难度较大或学习基础断层等原因造成暂时还无法完成的学习任务。对后进生的学习评价,只评价“可完成”部分,这部分内容学好了,就可以得到优秀的成绩。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学过的“新”知识的不断积累,通过不断地自身或老师帮助下的查漏补缺,学习内容中的“可完成”部分应不断地增加,“不可完成”部分要不断地缩减。如果没有这种变化,这种评价方法就会失去其督促后进生进步的意义,而纯粹成为对后进生薄弱学习基础的袒护和放纵。当“不可完成”部分缩减为零的时候,就是最终消灭后进生的时候。
3、评价指标中体现进步因素的奖励分值。
后进生通过努力取得学习上的进步和优秀生通过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二者所要付出的辛苦和劳作是不相上下的,甚至前者还要超过后者。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作,就应该得到同样的认可,因此对后进生学习成绩的评价还必须考虑进步因素。具体做法是,在评价学生的学习时,如果学生进步了,除了得到应有的分数外,还可得到额外奖励的 “进步分”。
举例说明,一个后进生和一个优秀生都得到了实际意义上4分的学习成绩,后进生是由3分进步而来的,而优秀生是由5分退步而来的,二者的学习成绩虽然一样,但是后进生肯定比优秀生付出了更多的努力,那么后进生就可得到进步奖励的1分,从而以“4+1”分的成绩超过“优秀生”。这样的成绩才能真正地体现二者学习的努力程度。
总之,通过以上三方面对学习评价方法的改进,使后进生的努力在学业成绩中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使他们通过努力后同样会取得优秀的成绩,这必将更大地调动起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当然,让后进生取得这样的“好成绩”并不是最终目的,也不是后进生取得了倾斜政策下的高分就说明消灭了后进生,重要的是这样的评价方法对后进生的学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时刻把后进生放在心中,想着他们,惦着他们,为他们的落后而焦急,为他们的进步而欣喜,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他们,把自己的一颗心全掏给他们,这就是我对后进生的“偏爱”。在这里我要说,如果没有教师的“偏爱”,没有教师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帮助,是不会有后进生的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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