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接触的考卷中,还有个别考生或从资本主义化的国际背景入手,或强调打破“华夷之辨”传统观念的重要性,说明洋务运动的历史合理性与相关历史作用。另外,有的对照日本政府下决心廉价拍卖国有企业,实现企业转轨,进而分析洋务运动期间多数企业机制的落后性,有的则从宏观视野设论,指出洋务运动与稍后地方割据势力抬头之历史关联。尽管他们在广大考生中较之百里挑一还要难得多,但未来的评分标准亟待通过相应的示范性与灵活性,确保此类真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考生脱颖而出和遥遥领先。否则,考生完全有理由以叶公好龙相讥。
灵活机动的考题原本最容易在考生中拉开距离,而评阅者普遍感到,第42题的考分距离不仅没有拉开,反而比另外两个问答题第41、43题各自的考分距离更小,该题的得分率还分别高出第41、43题的35%左右,尤其是满分明显偏多。
我曾随手记录在其他问答题中得分较低的20名考生所答第41、42、43题的得分:⑴0、7、2;⑵2、10、0;(3)0、12、0;(4)1、7、0;(5)3、8、0;(6)0、8、0(7)4、10、0;(8)3、12、0;(9)2、13、1;(10)0、14、5;(11)0、13、5;(12)0、10、5;(13)0、12、5;(14)4、11、0;(15)0、7、0;(16)1、11、4;(17)7、14、5;(18)3、7、0;(19)11、14、2;(20)3、10、4。从这20组随手取样的分数可知,有的考生在其他问答题中得分很少,甚至得零分,个别的还不敢动笔,但在第42题中,至少可得7分左右,个别的还能得满分。
造成第42题考分明显偏高的主要原因,除了教材所述对选择第1种观点者极为有利,答题难度并不大(教材还拟出了思考题:“谈谈你怎样评价洋务运动?”,考生完全可以有备而来)之外,与“评分说明”中的计分要点与分数开列过多也不无关系。尽管“评分说明”对“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两大项的累计加分有所限定,只因“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的计分要点各有11分之多,再加 “文字表述” 一分,共有23分,部分之和(23分)明显大于总体(14分)。在此情况下,许多在应试教育中训练有素的考生朝着14分的全分目标前进,便如黄金遍地,俯拾即是。此题以考查能力始,却仍以考查死背教材之功夫终,成为许多死背者的“免费午餐”,似非命题组之始料所及。
参照可塑性较大的青少年心理特征可知,在选择观点作答时,极少数确有独立思考习惯的考生也许偏偏不选教材已经说清楚的第1种论点作题,而选第2种,这就如同误入迷魂阵。倘若按照命题组的思路把洋务运动的消极作用说清楚,向9分努力,其可能性并不大。即使真有一点个人见解,在上述评分标准面前也将无济于事。当他们回头说说“积极作用”时, 即使说得再清楚,也只能得4分。还有为数稍多一点的考生在选取第2种观点作答时,有关论据其实与选取第1种观点作答而可得全分者基本相同,只因看重洋务派维护清朝统治的阶级本性与洋务运动不曾达到富强目的之总体结局(这其实也完全符合评分标准上的观点),才选取第2种观点。然因计分的限制,他们顶多只能得10分。个中差别可望提醒我们:要求考生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论点中择一作答时,需要分设相应的论据即评分标准,单凭在同一套评分标准中作些计分方法上的限制也许还不够。况且,从逻辑上讲,也难以讲通。如果不同的论点可以在一套“配方”相同的论据中产生,那么,历史就无异于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应当指出,以考查学生独立思考能力为目标,启动高考命题形式的变革,这既是一项立意高远和迫在眉睫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首创时期存在一点瑕疵是在所难免的,少数与命题有关的问题往往只有通过相关论证与高考实践才能看得清楚。它既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也需要广大阅卷工作者和中学教研工作者以认真的态度协同总结有关命题的经验,找出有待适当改进之处,以臻完善。我对高考命题组高强度与高难度的辛勤劳动深怀敬意,其中还不乏我十分敬重和十分熟悉的学术前辈。正是基于这份情感,同时基于我对国家人才选拔工作的关切,才敢献以刍 ,和盘就正于前辈学长和广大读者。
顺便指出,旨在考查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试题不仅对确立评分标准的命题组本身是一个考验,而且对阅卷队伍提出了相关要求。翱翔于相对宽阔的思维空间,不是死扣评分标准便可得心应手。阅卷期间,有一份试卷的判分使我感慨良多。某生在选择第一种观点作答时,未写“引进了一些西方近代科技和先进工具”一类话,却写有“把林则徐、魏源‘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口号付诸行动”,我只好给分。稍后,复查人找出此卷,认为我判分太松,要求减分。我解释说:“考生的这句话与评分标准上的话意思相近,甚至更为深刻,应当给分”,复查人却坚持说:“中学教材上没有那句话,不能给分。”经两轮争辩而未果,我只能服从领导,被迫让步,但心里难免为那位考生鸣不平,因为那位考生能把颇遭物议的曾、左、李与好评如潮的林、魏之间的内在历史联系简明扼要地抖出来,进而说明洋务运动的历史作用,这与评分标准上的那句话并不矛盾,而且表明该生不乏独立思考能力与概括能力。考生所述,不就是80年代前期史学界讨论得十分激烈的一个重要问题吗?如果不给分,岂非与该题的命题宗旨背道而驰?可见,评阅者如何适当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改变自己的学术观念与评分习惯,切实驾驭少数有别于人云亦云的考生,确保人才选拔质量,同样值得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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