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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教学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网络 案例教学法 理论 实践 探索
论文摘要:网络案例教学法是现代远程教育的必然选择,但它不是把传统课堂案例教学搬到网上。学生通过网络随时“仿真”虚拟进入案件情景,参与案情发展,“虚拟”地辩驳对抗。用案例教学基础理论指导《教育学》课程教学实践,设计适合于网络的案例是前提,组织学生参与案例讨论是难点。
《教育学》课程既是教育对象对教育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和提高,同时所学的理论具有指导教育实践的即效作用,可以帮助学习者把这些理论应用到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实践中,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而用结合实际的“案例教学法”既能达到教学目的,又能把课讲得生动、活泼、有趣。传统“案例教学法”,从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教学法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的判例教学法,再到哈佛商学院的案例教学法,如今已成为法律、管理、医学、教育等应用学科普遍采用的教学法。以师生准分离为特点的网络教育,网络案例教学法是其必然选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案例教学法引入我国;1999年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以来,网络案例教学法以其特有的优势受到电大教师的青睐。在网络案例教学实践环节中,有些教师陷入认识误区,削弱了案例教学法应有的功效。鉴于此,先分析网络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再结合电大《教育学》课程谈谈该法的应用。
一、网络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
1.网络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尚无大家认可的权威定义。笔者认为,它是指在网络教学中,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目的,组织、引导学生对某些网络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学科理论知识和原理,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从网络案例教学法在电大普遍采用的形式看,主要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具有网络案例教学支持系统——学科课程案例资源库,链接相关课程知识准备:(1)按章节、单元撰写案例(从现实生活、生产中产生);(2)学科课程章节、单元基本理论知识介绍;(2)相关课程知识介绍;(3)类似案例的专家点评。
二是组建网络学习小组——一般为5~7人,网络案例讨论方式多样化:利用电子邮件、网络电子公告牌系统、在线聊天系统、课程讨论区、网络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来实现。
三是具有网络案例学习评价功能——监督与考核功能,通过网络技术实现:(1)讨论区的功能设置——身份识别功能,点评和回复功能,记录功能;(2)网络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学生互评,教师测评,综合评价。
3.网络案例教学法不同于课堂案例教学法:
第一,教学环境不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呈现、学生自学活动与小组讨论、教学交互、案例分析报告及评价等活动,前者是在虚拟的网上远程进行;后者是在现实的教室面对面进行。
第二,案例设计不同。案例内容设计上不同:网上教学案例的设计,利用超文本链接案例相关的知识或类似案例专家评析,供学生选学,教师还要设计网络案例的交互功能和监督检测功能;课堂案例教学教师利用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后,教师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监督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
第三,学生参与案例学习时间不同。前者案例及辅助资源丰富,讨论的时间灵活,可以实时或异时;后者案例资源十分有限,讨论时间一般集中一课时。
第四,教师控制方式和程度不同,教师角色关系多样化。网络案例教学中,教学全过程教师通过网络潜在操控,操控力度有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既是指导者、协作伙伴、充当学生等多重角色。课堂案例教学当中,教师直接控制学生活动,操控力度很强;提倡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当中的角色主要是一个指导者。由于师生面对面进行教学活动,很难在其中扮演学习伙伴或学习者的身份。
二、《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教学法的实践
《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教学程序可表述为:教师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案例教学活动任务,提供教学案例—→对学生进行网上分组—→教师有针对性选择类似案例网上点拨辅导—→学生网上独立阅读案例,积极思考,初步分析并提交自己案例分析报告—→小组成员利用网络活动区展开讨论活动,由组长和组员在网上共同修改整理,形成小组主报告—→各小组之间对主报告进行互评,教师给予教学评定。简言之:提供网络案例——网上分组——教师辅导——学生自主探索——小组协作学习——师生评价等教学环节。这期间,网络案例选择与问题设计是关键。下面就《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设计谈点个人看法,至于组织学生上网学习这个难点问题,本文暂且不谈。
《教育学》网络课案例设计角度。从案例与应用学科理论关系看,网络案例可设计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经过自学与合作,寻找某科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应用学科理论和概念去解决学科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应用学科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基本概念,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教学过程看,《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教学需要按照章节或单元组合案例,依据《教育学》课理论体系的特点——概念、原理和应用,案例组合应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的原则,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类型:网络案例教学导入阶段:理解概念的单一案例;知识能力形成阶段:含有原理的狭义综合案例;知识能力巩固阶段:融合概念、原理与相关知识于一体的广义综合案例;应当根据三个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设计、选择和运用三种不同功能的案例。
《教育学》课程网络案例设计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趣味性、时效性。
在运用网络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两点问题:
一是处理好案例与教材的关系。在网络案例选择上,教师应该做到“精、结、典”三者相结合。所谓“精”,就是案例必须精练,言简意赅,有代表性。案例必须密切联系实际,可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也可以是鲜活的时事材料,特别是在学生中热点讨论的议题,这样才能切中学生的真正需要和目的,提高案例的可探究性,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开展。“结”即是指案例的选择必须与教材密切结合。案例不能代替教材内容,反过来教材也应以案例作为有效载体。案例和教材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所谓“典”,就是要求教师选取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的时代意义和理论意义。案例材料有很多,但是如果从《教育学》课程教学目的来说,案例必须具备一定的值得挖掘的理论价值。
二是处理好教与学的交互关系。在进行网络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必须对案例的背景,案例所涉及的理论知识,学生解读案例后会产生什么思考、会提出什么疑问、会得出什么结论、会引起什么争议等等有所思考。所有这些,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必须考虑是通过网络教师与学生的交互实现的,因此,组织学生上网讨论,成为网络案例教与学交互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