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新任师范课教师要在试讲合格之后才能任教。在新任教师任教的前半年,首先要做老教师的助教,向老教师学习如何讲授“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以使他们在讲授“职业教育学”时,能减少“纯理论”的知识,将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职业教育改革的现状和成效、实用的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等传授给学生;在讲授“职业教育心理学”时,能以职业心理为主线,培养学生丰富的认知心理、学习心理、品德心理、个性心理,并能与“职业教育学”的知识结合起来,以便切实有效地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新教师不能一味地模仿,要善于运用新观念和新方法来解决新问题。在任教后的前两年,要安排他们学习所教专业的主干课程,与学生一起参加生产实习,让他们大体了解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他们掌握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能与专业教学有效地结合。此外,还要尽量减轻新教师的工作量,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专业,进行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迅速地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三、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原有的部分教师还达不到“专业化”和“师范化”水平,对于他们要采取以下措施:(1)内部听课。组织师范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互相听课,互补不足。(2)外部进修。定期、轮流派送教师到进修班或重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分期分批地派送教师深入实训基地、企业或科研院所进行现场专业培训,以便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动手能力。(3)举办短训班。给师范课教师开设短训班,由专业课教师为他们系统地传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给专业课教师开设短训班,由师范课教师为他们系统地讲授“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方法概论”等课程。(4)举办研讨会。定期举办研讨会,每次由一名或几名专业课教师或师范课教师作专题学术报告或实践经验汇报,其他人可以参与讨论或辩论,达到互帮互学的目的。(5)出国进修。鼓励和支持教师出国进修,到瑞典、德国、法国、美国、日本、英国等职业教育较发达的国家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职业教育模式、职业技术新知识和新技术,使教师能在短时期内达到“专业化”和“师范化”,而且还可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使其他教师达到“专业化”和“师范化”。
四、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
教师的“终身制”一方面滋长了有职称职务者的惰性,另一方面又抑制了具有真才实学的人的积极性,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新教师补充到高等职业师范院校教师队伍中来,他们缺少教学经验和专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的职业教育知识和职业技能传授给学生,体现不出高等职业师范教育的特色。因此,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应实行岗位聘用制度,聘用“双师型”教师,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可从校外聘请一定数量的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任兼职教师。这些教师一方面可以带来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实践技能,可以很好地教育和指导学生;另一方面又可以带动在岗教师有效地提高专业化程度和动手能力,从而推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
五、制定具有高等职业师范教育特色的职称晋升制度
一直以来,高等职业师范院校的职称晋升制度是参照高等院校的标准制定的,即所有的条件都围绕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著作教材、学术论文、获奖成果、专利等进行,这种评审制度只利于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而不利于增强教师的动手能力和实现高等职业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此,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在考查教师学术水平的同时,还应重视对教师实践能力的检验,即还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专业实践锻炼。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应注重改革和完善职称晋升制度,明确把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或专业技能鉴定列入条例。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2010年的职称评定审要求上新增加了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取得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完成规定的实训教学任务或完成培训任务等要求,这是制定具有高等职业师范教育特色的职称晋升标准的重要体现,其他高等职业师范院校应该借鉴这一先进经验。
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受到高等职业师范教育自身因素的影响,还受高等教育事业和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同时,它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高等职业师范教育自身的发展,还关系到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笔者在依据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双师型”教师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建设途径,以期为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