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更不应当成为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严格地说也不是教师伦趣学(教师道德学)的研究对象。职业道德修养是一个如何培育、如何内化、如何养成、如何熏染的教育教学方法论研究,是一个德育原理问题。如果用“伦”总概教育伦理学的学科特性,用“德”总概教师伦理学(教师道德学)的学科特性,则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学科特性可以一“明”字做总体概括。《大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孟子》有言:“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明”涉及到一个途径问题、一个方法问题、一个环境问题,更深层次的讲,还有一个生理心理性内化机制问题,这些问题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所要研究的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中外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三种类型中,关于教育伦理学研究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的主张是科学的,有益于厘清教育伦理、教师道德、师德修养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理论和实践范畴。有益于学科分类,推进教育伦理学的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