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均衡教育资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
第一,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体现。均衡教育资源的首要意义就在于促进社会公平。要保证教育公平,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保持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均衡意味着每个学生有着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公平的竞争机会,意味着每个学生占有的公共教育资源、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等都相对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均衡教育资源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根本之道,而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实现社会公平,因此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体现之一。
第二,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公平,而且还需要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障。均衡教育资源不但可以实现教育供求的总体平衡和局部平衡,而且是教育供求相对均衡的有力保障。我国教育资源本身就很短缺,如果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教育资源均衡化,就很容易导致教育供求关系难以顺利实现平衡。教育供求矛盾一旦不能解决和调和,很容易激发社会的动荡与不安,最终导致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
第三,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强国,其主要依靠就是教育。均衡教育资源是要实现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和社会资源的教育化,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效能,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弥补劣质教育资源的不足,提升教育质量,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强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总目标。因此,均衡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之一。
二、目前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状
1.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表现。
第一,教育资源在各区域间配置不均衡。教育资源在各区域间配置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教育投入,也就是财力资源上。在教育事业费投入水平上,东部地区占明显优势,属于高投入和较高投入地区;中部地区居中,属于中等投入地区;而西部地区投入最少,属于较低、低投入地区。如200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最高的福建省达24.20%,而最低的内蒙古自治区仅为13.91%。
3.加大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有力保障教育资源的供给。要逐步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保证各级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总投入占GDP比重逐年增加,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要将增加的教育投入尽可能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各地差距。这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力度,使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扶持制度化、规范化。要更新教育财政投入转移机制,尽快建立分类指导的国家教育基准和政府分级分担的财政转移制度,调整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分担比例,并使其法制化。当前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比例不甚合理,中央和省两级财政经费筹措能力强,但其承担责任却很小,相反经费筹措能力相对较弱的县、乡则承担了主要责任。要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础教育中的责任,提高其财政转移支付分担比例,由县级统筹为主逐步转向省和中央统筹为主。对于农村,中央和省应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或通过专项途径补足其教育经费因费税改革而出现的巨大缺口,尤其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用于中西部农村教育的专项支出
4.对薄弱学校实行教育资源倾斜政策,提高其自身造血功能。设立“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薄弱学校资金投入,让其限期达标,或与重点学校就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片形成教育园区。各级政府以创设“薄弱学校工作津贴”、“薄弱学校晋级(晋职)评优专项指标”等优惠条件,鼓励优秀教师去薄弱学校工作。优化生源结构,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要象扶贫那样下到薄弱学校“扶弱”,实行目标责任制,限期使其由弱变强。实行定编定岗政策、教师流动政策、待遇优惠政策、对口支教政策、跨校兼职政策、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等政策,保证各学校之间人力资源的均衡配置。强化自身造血功能,走内涵发展之路,从内部生成优质教育资源。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薄弱学校,为他们排忧解难,宣传鼓励并推广这方面的典型经验。
5.加强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建立和完善国家对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就学的资助体系,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在投入导向上,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应向这些弱势群体倾斜,以保证他们享受应该享有的教育资源。要通过财政补助、学校减免杂费、争取社会资助等方式,高度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要统一认识,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单独规划、专人分管、单列政策,加以重点扶持,充分关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坚持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当地发展规划,作为政府重要责任,通过多渠道积极采取措施,实施学籍动态管理、灵活多样收费、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等政策,认真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6.改革教育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第一,明确政府职责。一是要规划职责,在规划教育资源时必须将均衡发展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做到有利于落后地区、薄弱学校的更快发展,缩小差距。二是要投入职责,在增加投入总量前提下,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积极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和困难群体倾斜。三是要督查职责,建立均衡发展的量化标准和评估机制,努力把区域内的教育资源予以均衡分配和合理利用。第二,转变政府行为。在推进均衡教育资源进程中,政府不能只关心重点学校,而要更多地去关怀每一所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千方百计地缩小差距,从“锦上添花”变为“雪中送炭”。政府要成为教育主要投资主体,在资源分配、教育人事、考试招生、教育评估等方面制订公平公正的政策措施,为均衡教育资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7.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要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遵循平等、对等和补差原则,改变以往过于集中投向少数重点学校的局面,在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义务与非义务教育,基础、职业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内部,高等教育内部等之间设置合理比例,不宜畸轻畸重。对投人较多的学校要加强监管和评估,以防止教育资源浪费。同时,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给予资金、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私人投资教育,以解决教育资源供求紧张的矛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精兵简政、加强管理,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佳的效益。
8.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实现教育信息化,既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又是实现教育资源均衡的重要途径。要将信息化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硬件投入,重视教育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搭建软件环境,研发切合实际的教学软件,实现教育行政管理、学校管理、教科研管理智能化,组建开放、动态的教育信息资源库,建立信息教育评价体系;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与能力,积极探求基于网络的全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网络资源共享,实现以教育信息化促教育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