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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是考古学的前提与目的——从宾福德的怀疑论说起

2013-03-12

考古学需要确定一种常态,一种客观不移的稳定特征,并准确地把它表述出来。否则我们将注定是帕蒂·JO·沃森说的“未必完全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的“田野考古学家”。我们必须思考,我们的答案甚至很简单,既然连宾福德离开“坛坛罐罐”没多远也感到了无助与迷茫,那么我们就应该回归“坛坛罐罐”。我们认为,实(古)物就是考古学的前提与目的。当我们将实(古)物作为一种资料见证历史、复原历史或解释文化、推演人类行为时,其真实的意义恰好相反,我们是用历史的、文化的、人类行为的角度阐释实(古)物的丰富内涵与不可替代的价值。我们说甲骨文的发现印证了《史记》中的殷王世系,体现了极高的研究价值,这对历史学而言,应该是对的,但在考古学的意义上,殷王世系恰恰成为证明甲骨文价值的资料。这里的甲骨文,指的是刚从泥土中翻出的、或者静静躺在博物馆里的、刻着象形文字、在久远的年代里微透着幽邃光芒的动物甲骨。从考古学的角度,古埃及的历史永远不是曲尽其妙的文字(包括考古学家的文字),而是金字塔、木乃伊和镌刻、描绘神秘图案的石碑陶器。

实(古)物是历史的特殊载体,一种历史的象征性符号,考古学家的唯一责任就是用科学的、历史学的、人类学的方法阐释它,并转换成与时代的价值观、知识水平、文化需要相适应的文字描述。当我们以历史的形式或者从文化结构、社会组织的角度将实(古)物所指示的古代世界构筑成为一个逻辑完整的知识体系时,这知识体系依然是对实(古)物的描述和阐释。除非这一知识体系融入大历史的概念,而这或许就是学科特征的消失之时。说明这一点并不轻松,我们在这里提出的是一个明白的判断。

我们认为,这一判断可以将与考古学有关的现象联系、综合起来。

比如,为什么传统考古学、过程考古学和后过程考古学乃至金石学理论的无序存在和混乱应用并没有影响考古学的生机?这些混乱不过反映了我们对学科现象的把握失度,一种迷失方向时的进退失据,一种表象。而实际的过程是,考古学从实物出发,而又回归实物,中间的过程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它可以像磁铁一样吸收一切有利的方法和手段,也可以对那些自以为是的理念弃而不理。它甚至不排斥一切妄自尊大的理论构架,只要其中包含合理的细节。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发现”总是考古学的推进器。“理论”的痴迷者总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轻视被“普通大众”趋之若鹜的“新发现”,或以发现方法是否科学作为接纳和拒斥的理由,但如果明白考古发现并不是一种资料而恰恰是考古学的对象,就会认识到这“直接观察”意义上的“新发现”或许正是我们工作的全部意义所在。

我们因此也能够理解为什么“三期说”更容易看作是考古学作为独立学科的标志,因为它成就了以实物为内核的新的历史观。但当我们把“地层学”、“类型学”视作考古学的方法时,至少部分地犯了错误,因为我们先验地将考古发现看作是一种资料,而实际上地层学、类型学恰恰是从“年代(共存关系)”和“文化”的角度对考古学的对象——实物的一种证明或阐释。

这也让我们回忆起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考古学对考古学纯洁性的坚守。曾几何时,“农业考古”、“民族考古学”被视为危险的概念,担心农学、民族学的介入会损害考古学的独立性,实际上,与地层学、类型学一样,农学、民族学不过是考古学的一种认知角度。当我们用农业起源这样一个题目与具体的考古发现联系起来的时候,与其说考古发现证明了什么,不如说是在用一种“模式”阐释发现的对象。同样,当我们用民族学的血缘社会概念解释一些考古的遗存对象时,至多会发生错误,但如果反过来用考古发现去证明母系社会,那就陷入了宾福德指出的结论与前提夹杂不清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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