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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探究

2013-03-14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借鉴的经验和原理

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知自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中有一些基本原理可供今人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选

这里所说的“考选”,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之意,其与西方人事行政学中“考选”概念大体相同。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做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 — 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同时,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此外,实行考选,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总之,考选制度天然具有一种强大的约束力,它制约应试者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方能胜利通过此门。

(二)多渠道选拔

我国古代选拔官吏,无论是察举制时代,抑或是科举制时代,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在世官制时代,亦有乡举里选制度作为世官的补充。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又有主次之分,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是该时代具有标志的意义的仕途,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具体地说,世官制时代,主导仕途为世官,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察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察举,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科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科举,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能动因素,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德才兼备

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 — 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等等,不过,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来看,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就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均不得参加考试。换言之,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参加考试。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说的“德才兼备”,是指古代社会而言,它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与今天所讲的德才兼备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如果从原则上着眼,古今之理相通,似应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