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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八王共治国政制研究

2013-03-18

六,“ 国君于每月初五日、二十日御殿二次。除夕谒堂子拜神后,先由国君亲自叩拜众叔、诸兄,然后坐汗位,汗与受汗叩拜之众叔兄,皆并坐一列,受国人叩拜 ”。这一新的朝仪,进一步反映出八王在政治上具有与后金嗣汗分庭抗礼之势。[4]

足见,八王共治制将使后金新汗的权力大为削弱,八王(八和硕贝勒,有时又称八贝勒或诸贝勒)的权力、作用则被突出,而后金新汗与八王之间、八王彼此之间相互监督与制约的规定,以及保证八王实力均衡、权力相等的措施,也十分引人瞩目。

八王共治制自宣布后,即开始部分实施。如八旗贝勒定期“齐集八角殿(大政殿,努尔哈赤临朝处)审事”,“大事则奏闻于汗”[5] ;下级官员的任免,由上级官员“于诸贝勒集八角殿之日,乞请在案”;[6]八旗分别立一赏罚档案,各旗奖惩升降官员,“八册皆录”[7];八旗贝勒共同审案,结案后,大事亦须奏闻于汗;后金向汉人下达命令,“皆以八王之书颁发”[8];等等。

八王共治制的出台与实施,显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事实,即努尔哈赤本人对后金实行专权统治,但他为其继承人所设定的,却是八王共治的分权统治。换言之,当后金社会快速向封建制转化之际,竟出现带有浓厚氏族军事民主制与部落联盟色彩的八王共治制度。这一矛盾现象,是各种因素交互影响、作用下,出现的必然结果。

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三月,后金经过周密准备,一举攻下沈阳、辽阳,占领辽河以东包括辽东半岛在内的辽沈地区,不久又向辽河以西的广宁、锦州一带扩展。努尔哈赤当即做出一项重大决策,将后金的都城由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迁往辽阳,后又迁至沈阳。同时,绝大部分女真族成员也从世代居住地,移往辽沈地区。“克定辽沈”,“得盛京而定王业”[9] 。这标志着后金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也是天命后期(天命六年至十一年,公元1621-1626年)这一重要历史阶段的开始。

早在天命四年(公元1619年)萨尔浒之战中,后金大败明军,明王朝在与后金的军事较量中,从此由攻势转为守势。而后金进入明王朝经营达两个多世纪的辽沈地区后,除去在军事上继续保持不可遏制之势外,它所控制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都有若干倍增长。换言之,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三月以后,由于后金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即综合国力的大幅度增强,一个即将控制中国东北全境广大地区,实力已相当可观,并还在继续发展的地方政权,已出现在明朝首都北京近旁,对之形成重大威胁,中国大陆的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正是在此情况下,后金明确表示出将与明朝争夺天下的意图。如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四月十七日,后金统治者“致书”辽东汉人:“尔辽东人勿存明国长久,我存一时等无趣之念。……以大为小,以小为大,乃自古以来循环之例矣。……我汗公正,蒙天眷佑,其南京、北京、汴京,原非一人独据之地,乃诸申(指女真人)汉人轮换居住之地也。”[10] 足见,在他们看来,无论女真族(满族)或汉族,都可统治中原,囊括天下,此乃天经地义之事。

另一方面,后金进入封建制度、封建文化已高度发展的汉族聚居区后,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方面,受到汉族愈来愈大的影响,女真(满族)社会因之加速了由奴隶制后期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进程。

然而,由于后金统治者对汉人实行严酷的民族压迫政策,招致汉人普遍反抗与逃亡。对此,努尔哈赤却采取更为错误的“诛戮汉人,抚养满洲”方针 [11] , 激起汉人更大规模的反抗,致使天命后期,后金的生产遭到破坏,物资匮乏,满汉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社会动荡不安,后金统治遇到严峻挑战。与之同时,后金社会的阶级矛盾也在逐步激化。天命十年(公元1625年)正月,努尔哈赤指出:“我国内之盗贼已起,谁之牛录因偷盗而治罪者多,谁之牛录无因偷盗而治罪者,著查档案”,“五日后查完上奏。”[12] 表明隶属于八旗的广大奴隶因不堪忍受残酷剥削,众多诸申(女真族内部的自由民)亦因困于繁重的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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