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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

2013-03-18

江西

四    川

四川省境内共有十余侨郡,数十侨县,然其情形至为简单:侨民除绝少数系河南人外,尽皆来自陕西、甘肃及本省之北部;侨地除彭山一地外,尽皆侨在成都东北、川陕通途附近一带。彭山亦接近成都。

河    南

河南省之大部分属黄河流域,南境旧南阳府及光州、信阳一带则属淮、汉流域。此淮、汉流域刘宋及萧齐皆据有之,故亦侨置郡县,以处北土流民。其中大半都来自本省北部,而宛、邓、丹、沘之间,亦有来自陕西、甘肃及河北南部者。

陕    西

陕西自终南山以南属汉水流域,曰汉中,东晋及宋、齐皆据有之。其侨民几尽皆来自甘肃、四川及本省之北部。

山    东

山东省全境皆属北部中国,然亦有侨州、郡、县者,以刘宋尝据有省境今黄河以东南之一大部分也。试分省境为三区,则东端登莱半岛于输出输入两无关系,河以西北为输出区,中间一段为输入区。外省侨民大都来自河北,亦有河南之河以北及山西人。

因上所述,若更以接受移民性质上之差异为准,则此九省又大致可画分为二大区,六小区:

甲,东区,包括江域下游及淮域。是区以河域下游,山东、河北及河南东部之人为移民主体,内分三小区:

一,江苏之大江南北,——以山东及本省北部人为移民主体,河北、皖北副之。

二,安徽省及河南之淮以南,湖北之东部,江西之北边,——以河南及安徽北部人为移民主体,河北、苏北副之。

三,山东之河以南,——以河北及本省之河以北人为移民主体。

乙,西区,包括江域上游及汉域。是区以河域上游,甘肃、陕西、山西及河南西部之人为移民主体,内分三小区:

四,湖北江域上游及湖南北边,——以山西人为移

民主体,河南副之。

五,四川省及陕西之汉中,——以甘肃及陕西北部

人为移民主体,川北副之。

六,河南、湖北二省之汉水流域——以陕西及河

南之西北部人为移民主体。

依此划分法,作晋永嘉丧乱后民族迁徙大势图(见第274页):

如图所示,是永嘉丧乱后民族迁徙之大势,为北之东部人徙南之东部,北之西部人徙南之西部。虽四川人以李特、谯纵先后为乱之故,亦有北走汉中,东走湖北湖南者(见以上各表),然究属少数例外也。

若即以侨州、郡、县之户口数当南渡人口之约数①,则截至宋世止,南渡人口约共有九十万,占当时全国境人口约共五百四十万之六分之一。西晋时北方诸州及徐之淮北,共有户约百四十万(《晋书·地理志》),以一户五口计,共有口七百余万,则南渡人口九十万,占其八分之一强。换言之,即晋永嘉之丧乱,致北方平均凡八人之中,有一人迁徙南土;迁徙之结果,遂使南朝所辖之疆域内,其民六之五为本土旧民,六之一为北方侨民是也。南渡人户中以侨在江苏者为最多,约二十六万;山东约二十一万,安徽约十七万,次之;四川约十万,湖北约六万,陕西约五万,河南约三万,又次之;江西湖南各一万余,最少。以是足知此次民族播徙,其主要目的地乃在江域下游,而与中上游之关系较浅。至中上游之开发,则犹有待于唐、宋、元、明之世。

江苏省中南徐州(见前)有侨口二十二万余,几占全省侨口十之九。南徐州共有口四十二万余,是侨口且超出于本籍人口二万余。有史以来移民之盛,迨无有过于斯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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