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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背后:两宋劝农制度的历史分析

2013-03-20

昔者尧、汤之灾而民不病,知备故也;禹、稷之盛而身服劳,知本故也。惟本与备一出于农,哲王尽心义在于此。……自今以还,其申敕诏条,切督州郡,凡令之出,以农为先,谨视土膏之宜,明宣稼政之目,谕以国家宝谷重食,尊本镇浮,庶几流亡有所底止。敢或弛厥穑事,重为民殃,当一置于重科。俾大变于衰俗,布告天下,知朕意焉(宋庠《元宪集》卷二七《敕州郡劝农诏》)。

所以典礼的用心,在于“布告天下”,申明“尊本镇浮”之意。南宋林驯就认为劝农“至其法之最良者,则白天子而下,无不以农为务,躬耕藉田,率劝民耕”③。问题是:在信息传递多有不便的传统时期,任何有头脑的政治家都不会期望只要君王移动玉趾,亲临东郊以行三推之礼,即可达到天下景从的效果。所以仍需有种种与之配合的推广措施,这才是历代劝农之政的主要内容。自秦汉以来,随着帝制国家职能的不断理性化,不少原初仅属典礼的功能日渐渗入日常行政的范畴,趋于制度化了。宋代开始劝农之政的日常行政化,可以说是其中较为明显的一个例证。

二、宋代的劝农制度

中国传统帝制国家以重本抑末为国策,行劝农之政,举凡与农事相关的政务无不被冠以劝农之名,如赋税制度的变动等等都是。不过在任何一个专制国家(尤其是传统时期的中国),政府意欲推动某事,最为直接、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措施,不外乎设官列职,动员官僚机构的力量。劝农之政也不例外。

西汉成帝阳朔四年(公元前24年)诏令二千石“勉劝农桑”④,还仅仅是督促地方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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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端拱元年正月乙亥条,中华书局点校本。

② 以上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端拱元年正月乙亥条、同书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春二月丁未条、《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四》宣和元年春正月乙亥条,以及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绍兴十六年it!J1辛卯条记事。

③ 林驯《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一。《劝农》,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班固《汉书》卷一。《成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

心农政而已。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令“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①,则属于为劝农政而专官列职了。后人以为“此劝农官之始也”③。南朝梁武帝天监九年(510年),又有“劝农谒者”之设③,其品秩同殿中御史,具体职掌则不甚明了。中唐以后,中央政府派遣财政使职外出,有以“劝农”人衔者。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六月,委派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约730年)为覆田劝农使,“巡行州县,与吏民议定赋役”④。代宗广德二年(764年)二月,更遣太子詹事李岘(709—766年)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道知选事并劝农宣慰使⑤。这些财政使职的实际职责,多为搜括逃户,整顿赋税,劝农的职衔,或为虚名。宋人高承又谓:“唐中、睿之世,州郡牧守皆以劝农名其官。”⑥然似未见有其它文献可作印证。总之,赵宋之前,历代虽已有以劝农名官者,以及朝廷因种种事由颁下劝农专诏,多为一时之政。历代州县官地方官的考课,大多列有劝诱农桑等考核内容,但也很少见有具体实施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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