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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的几对关系

2013-01-10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是针对遗产名录而建立起来的、记录和反映项目本身活态承续历程与现状的档案集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是针对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建立起来的、记录和反映其社会文化活动、标识其民族(族群)文化特征的档案集合,二者具有紧密关系。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最可宝贵的载体,传承人的存在与延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传承人档案资源的建设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与传承人档案的关系,关键在于落实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档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档案泛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形成的各类事务性文书档案,也包括遗产项目申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档案价值的各种资料。总体上属于文书档案系列,而文书档案资源的建设与管理,经过多年实践特别是《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已经有一整套成熟的规范和较强的意识,自然会受到普遍的重视。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是一个新生事物,加之法律保障的缺失和基本规范的滞后,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已经出现错位的迹象:本身应该占主体地位的项目档案,却反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旁证”,项目档案资源建设变成了简单的资料收集;不是立足于为遗产项目建立完整系统的档案,而是为项目申报寻求档案支持。这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重申报轻管理、重立项轻建设”的一种表现,是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真”与“真传”的。因此,档案工作部门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资源建设放在首要地位,让人们通过档案就能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变传承的历史与现状,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面貌。这才是档案工作服务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职责与基本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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