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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档案文化权利的思考

2013-01-10

3、档案部门的文化价值观念更新滞后

受传统档案文化影响,档案文化服务长期处于自我封闭状态,形成惯性文化价值观念即利用对象围绕以政府部门为主,服务社会其他领域,其中史学界是另一享受档案文化的主体。传统档案文化因其服务涉及局部保密信息,一直倾向于坚持传统档案文化价值观念。而文化权利的核心在于文化的公平性,不受身份、地域、阶层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若以保密信息为理由而沿袭传统文化观念,不进行社会需求的导向更新,则与文化权利的实质背道而驰。文化价值观念是文化行为的指引坐标,观念的滞后容易导致社会的退化。只有以人为本,面向社会利用需求,随公众档案文化的诉求变化而变,档案文化权利才不会是一纸空谈。

4、公众参与文化生活的缺位与不均衡并存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形成一股空前强大的社会各界对经济的注意力,公众文化意识相对削弱。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东西部发展不均、城乡差距颇大,公众参与文化生活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文化生活缺位现象。文化权利的实现前提是文化生活的开展,因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公众文化权利无法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保障,在实践中也无法保障公众完全公平地享有文化权利。针对到具体的档案领域,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公众档案文化权利不均衡的现状,文化权利实现程度较好的地区普遍存在于北京、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城市。

三、档案文化权利成为公民福利的策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