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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拓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社会化服务

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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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拓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社会化服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围绕“三农”实践活动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必须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农村档案内容和服务机制,触角前伸,位置前移,做到农村建档与“三农”工作同步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一、搞好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建档工作,为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出现了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流转,土地流转面积和涉及的农户每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建好、管好、用好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对于稳定党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避免土地流转纠纷,统筹农村各项改革,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档案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指导,提前介入,制定和提出切合本地区实际的土地流转合同档案收集、管理、移交的具体意见,按照县、乡(镇)、村、户四级建档管理模式,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并坚持做到无偿为农民提供服务,保证土地承包、流转、征用等严格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并体现民意民愿。

二、适时建立和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档案

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镇经济与社会的繁荣,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也随之出现了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报酬等方面正当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等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规范档案,并切实利用档案,使劳动力转移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时之需。

当前,档案部门要积极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部门,建立规范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档案。把有关用工意向、用工协议、求职报名、教育培训、考核录用、福利待遇、劳动保障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各个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建立动态的农村劳动力档案管理网络,并及时发布,从而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从自发分散流动向合理有序流动转移,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有效管理和良好服务,减少农民工求职的盲目性。同时通过建立劳动力转移档案,将档案作为维权依据和法律武器,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支持建立农民信用贷款档案,为农民发展经济服务

中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档案部门帮助和指导建立农民信用档案的做法,将会对广大农民群众及时有效地得到金融资金的支持,积极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起到推动作用。

四、积极探索农户建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