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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大王泊旱》編聯補議之浅议

2013-01-06

從今日以瘥。”陵尹與【20】釐尹:“有故乎?願聞之。”太宰言:“君王元君,不以其身弁(變)釐尹之常故;釐尹【21】爲楚邦之鬼神主,不敢以君王之身弁(變)亂鬼神之常故。夫上帝鬼神高明【6】甚,將必知之。君王之病將從今日以已。”令尹子林問於太宰子步[x]:“爲人【22】臣者亦有靜(爭)乎?”太宰答曰:“君王元君,君善,大夫可(何)羕靜(爭)。”令尹謂太宰:“唯。【23】將爲客告。”[xi]太宰乃(从辶)[xii]而謂之:“君皆楚邦之將軍,作色而言於廷,王事何【17】必三軍有大事,邦家以軒

,社稷以

歟?邦家大旱,因(从疒)月次(从疒)智於邦,【18】

 

……

王若(諾?),將鼓而涉之。王夢三。閨未啓[xiii],以告相徙與中余[xiv]:“今夕不穀【9】夢若此,何?”相徙、中余答:“君王當以問太宰晉侯,彼聖人之子孫。”“將必【10】鼓而涉之,此何?”[xv]太宰進答:“此所謂之‘旱母’,帝將命之攸(修)。諸侯之君之不【11】能治者,而刑之以旱。夫雖毋旱,而百姓迻(移)以去邦家。此爲君者之刑。”【12】王仰天

,而泣[xvi]謂太宰:“一人不能治政,而百姓以絕侯(后)。”[xvii]太宰遜。

(返)[xviii]進【14】太宰:“我何爲,歲焉熟?”太宰答:“如君王修郢高(郊)[xix],方若然里,君王毋敢災害;【13】

相徙、中余與五連小子及寵臣皆逗,毋敢執

。”王許諾,修四蒿(郊)。【15】三日,王有野(豫)[xx]色,逗者有

人。三日,大雨,邦

(賴)之。發馹[xxi]

(蹠)四疆,四疆皆熟。【16】

 

第一組以“柬大王泊旱”開頭,自當位於篇首,因為下文就只稱“王”或“君王”了。第三組末尾講到“大雨”和“四疆皆熟”,顯然是故事的結果,自當是文章的後部。所以,三組之間的先後順序也是確定的。遺憾的是,第一和第二組,第二和第三組之間均不能密合,當有缺簡,不過所缺失者可能不至於太多。

[注釋]:

[i] 濮茅左:《柬大王泊旱釋文注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ii] 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15日。

[iii] 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杂記》“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20日。

[iv] 從陳劍先生說。

[v] 從陳劍先生說。

[vi] “城”讀為“成”,“膚”疑讀若“莒”,“成於莒中”,可能即指《史記·楚世家》“簡王元年,北伐滅莒”之事,意謂在莒中這個地方發跡,成就功業。

[vii] 參陳劍先生說。

[viii] 參陳劍先生說。

[ix] 簡7與簡19拼接之後,可以看到簡王聽了釐尹的話之後對安君與陵尹子高說了這麼一句話:“卿(向)爲私,便人將笑君。”大概子高等人曾經慫恿簡王殺祭,現在簡王意識到他們(包括王自己)從前的想法是“為私”的,後悔了,便說:身邊的人將會笑話您哪!

[x] 原隸“

”,不確,字作上下二“止”之形,當釋“步”。楚帛書“夸步”之“步”字同此。

 

[xi] “唯”字當斷開,為令尹應諾之辭。“將爲客告”意思是將以太宰之言告客。

[xii] 此字諸家釋“起”,察其字形實是一從辶從乃之字,其義待考。當然,也可能是“起”字的訛寫。

[xiii] 疑當在“三”字下斷讀,因為從下文看,王所夢者為“鼓而涉之”之事,而非“三閨未啓”之事。此句應理解為:王連續三次夢見“……鼓而涉之”那件事,於是一大早(閨門還未開)就跑去問相徙與中余。

[xiv] 關於“徙”字的考證參看曾憲通師《楚文字釋叢》(《中山大學學報》1996年第3期)。“相徙”疑讀為“長沙”,為楚縣名,包山簡作“長徙”,包山61有“長徙公”,這裏的“相徙”疑即“長沙公”之省稱。”“中余”當是職官名,疑與包山簡“中酉余 ”(簡18)、“中巫余”( 簡145)為同一職官。周鳳五先生認為“中酉余 ”即“中舍”,為楚王宮中的舍人之官,其似說可從。周說見《包山楚簡〈集箸〉〈集箸〉言析論》(《中國文字》新21期)。

[xv] 相徙、中余答語止於“子孫”,“將必鼓而涉之,此何?”為簡王問太宰之語,所問內容正與上文記其所夢者相承。古記言之文,往往有略去主名者,趣簡故也。濮茅左先生本來就是以簡10和簡11相接續的,但誤以“將必鼓而涉之,此何?”為相徙、中余之語,以致上下扞格難通。

[xvi] “泣”字参季旭昇先生《〈上博四·柬大王泊旱〉三題》,“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2月12日。

[xvii] “侯”字諸家皆連下讀,予疑當屬上,讀“後”。

[xviii] 從董珊說先生。

[xix] 季旭昇先生說。

[xx] 從陳劍先生說。

[xxi] 從陳劍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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