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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楚簡《魯邦大旱》“重命”解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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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楚簡《魯邦大旱》“重命”解

楚簡《魯邦大旱》第三簡:

子贑曰:“否 (也)。吾子女(若) (重)命其歟?女(若)夫政(正)刑與德,以事上天,此是哉!女(若)夫毋愛圭璧

對其中的“重命”一語,眾家意見不一。

顏世鉉先生認為:

“命”,讀作本字,指生命;“重命”,是重視百姓生命。[1]

季旭昇先生認為:

“命”應釋為天命,上天的旨意。[2]

廖明春先生認為:

“重命”是看重禳除旱災的祭祀。 [3]

李學勤先生認為 當讀為“踵”:

踵,《說文》:“往來貌。”命,《爾雅·釋詁》:“告也。”與,《莊子·大宗師》釋文:“猶親也。”“踵命其與”,意為往來告其親友。[4]

劉信芳先生也認為當讀為“踵命”:

“踵”是追尋的意思,《說文》:“踵,追也。”……《後漢書·馬融傳》“踵介旅”,注:“踵,猶尋也。”“命”是人對事物的稱呼。簡文“踵命”的意思是追尋“山川”之所以稱名。……簡文“踵名”猶如“正名”、“循名”,是一種依據事物的名與實來證明事理的方法。[5]

按:簡文 ,從辵、童聲,原考釋者馬承源先生隸定不誤。其聲旁“童”的字形可與楚簡《詩傳》第十簡的“童”字,《子羔》第二簡的“童”字相比勘。 當為“ ”之異體。童、重形近音同,可以假借,如上博簡《性情論》第四簡“ ”,郭店簡《性自命出》第十簡寫作“ ”(此二字俱通“動”)。 ,據《說文》為“動”之古文。 ,亦見於郭店簡《老子》甲本第二十三簡:“ 而愈出。”今本正作“動”。童、重、動同屬定母東部,馬承源先生根據帛書《老子》中動、重通假之例,認為“ 命”當讀為“重命”,[6][P208]此極是。

“重命”猶言“明命”。重,尊也。(《呂氏春秋·節喪》:“孝子之重其親也。”高誘注:“重,尊也。”)明,亦尊也。(《禮記·大傳》:“庶子不祭,明其宗也。”鄭玄注:“明,猶尊也。”)“明命”一語見於《禮記·祭義》:“子曰:‘……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鄭玄注:“明命,猶尊名也。尊極於鬼神,不可複加也。……鬼神,民所畏服。”

簡文“重命”正“尊名”之意,這可與《魯邦大旱》第二簡相參看:

孔子曰:“庶民知說之事鬼也。”

《周禮·春官·大祝》:“(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示號,四曰牲號,五曰齍號,六曰幣號。”鄭玄注:“號謂尊其名,更爲美稱焉。”馬承源先生指出,簡文“說”即“六祈”之一的“說”祭。[6][P206]而“重命”蓋指在祭祀活動中向鬼神敬致美“號”以示尊崇之意。“重命其”之“其”,根據第四簡的內容以及《禮記》“明命鬼神”的辭例,當代指“山川”。《左傳·昭公元年》:“山川之神,則水旱厲疫之災,於是乎禜之。” 杜預注:“有水旱之災,則禜祭山川之神。”《管子·牧民》:“順民之經,在明鬼神,祇山川。”“山川”與“鬼神”對舉,顏昌嶢注:“明,猶尊也。祇,敬也。” [7][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