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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主体价值·现代转换之探析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在对儒家文化及传统文化的概念做出了界定,指出了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对传统文化的价值走向及其对主体价值的内在影响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阐释,最后就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转换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 键 词] 传统文化, 主体价值, 现代转换
[作者简介] 王杰 1963年生,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副编审,哲学博士 主要从事先秦哲学、明清学术思想的研究 著有《儒家文化的人学视野》等。
1.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讨论自上个世纪初至今已有百年的历史。百年来,各种学说、派别纷然杂陈、莫衷一是。可以断定,对传统文化的讨论还将持续下去。本文不舛浅陋,撷取讨论中的一个侧面棗即从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及对主体价值的影响及其现代转换的角度,阐述一点个人的管见。不当之处,尚请方家指正。
长期以来,在学术界流行一种看法,就是把传统文化放在儒家文化的层面上来表述,似乎二者可以等量齐观。这种观点抽象看来颇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却十分片面,因为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传统文化的外延显然要比儒家文化宽泛得多,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而儒家文化则仅仅是民族思想文化形态中的一种而已。传统文化除儒家文化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形态,如道家文化,法家文化,墨家文化,名家文化,佛教文化……等等。就儒家文化而言,在其历史演进过程中,大量融汇、吸收了其他各种不同的思想文化内容,从而丰富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如荀子之集成百家,自成一系;董仲舒之重儒家、阴阳家,自立一说;宋明理学家更是融释、道于一身,终使儒家达到较完备的形而上理论形态。同时,儒家思想本身也不断被其他文化所融透和吸收,如魏晋以后的佛教思想,为能植根于中国大地并使广大社会民众所接受,都自觉不自觉地汲取儒家文化的内在精神,与儒家文化同流同调,这是儒家文化与其他思想文化相叠合的一面,我们一般把它划归到儒家文化的范围。但是,如上所言,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思想文化发展的多元性还表现在除了儒家文化外,还存在大量独立于儒家文化之外的文化内容,这些文化内容都程度不同地渗透、影响着传统文化的形成、民族心理素质、风俗习惯乃至人们的思维、行为、生活方式,譬如墨家主张的“兼爱”、“尚同”思想,千百年来不正是中国人民热衷追求和憧憬的理想目标?道家提倡的自然无为、逍遥羁放的思想情趣和人生态度,不正是一些放达无为之士所终身尊崇的信条原则?这些思想意识对中国国民心理影响至深至远,在意识形态上往往与儒家文化形成互补结构。这些内容不同、类型相异的思想文化与儒家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吸收、融合,共同熔铸了中国的传统文化。
如上所述,只是为了廓清传统文化与儒家文化各自的内涵、外延。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这样一种事实,即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髓还是儒家文化,这种界定与把二者等同起来是两码事。所谓“传统文化”是指中华民族共有的、以儒家思想文化为基线的、涵括其他各种不同思想文化内容的有机的构成体系。但仅这样理解传统文化显然还不够,这种认识不能告诉我们:传统文化的东西何以能流传下来?对我们来说,这个深层次的问题更为重要。人们常常认为,在“文化”前如有“传统”二字为定语,便断言,传统文化即是指“过去之文化”。其实谬然。传统文化不是静态的存在,而是动态的观念之流;不是静态的积淀物,而是动态的价值取向。所谓传统文化不仅仅意味着“过去存在过的一切”,其更深层含义在于:传统文化是一种观念之流,是一种价值取向,是肇始于过去融透于现在直达未来的一种意识趋势和存在。被称为传统文化的东西,必定是在社会机体组织及人的心理椛?斫峁怪杏凶徘看笊???颓痹谟跋炝Φ亩?鳎?庑┮狄鸦?砦?说钠毡樾睦項生理素质的因素时刻在规范、支配着人们未来的思想、行为,不具备这一特征,就不能划归到传统文化的范围。?
2. 笔者一直认为,文化形态的东西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必须通过两种途径(或形式):一是“民族凝聚的形式”,二是“个体转换的形式”。这两种形式彼此呼应,构筑成一个稳固的观念体系。任何形态的文化,首先是民族性的文化,它是适应民族生存的特点而形成发展的,是在民族身上体现出来的民族化的精神依托和力量,它往往凝聚为民族特有的国民性格和社会心理意识。不同时期的不同民族有着非常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类型。但是,民族精神和社会心理必须通过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生命的存在得以凸显,一切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意识形态的历史,都要从个体发展史中得到说明,马克思说:“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1] 一切都经由“个体”的生命存在才闪现其应有的光辉,一切都经由“个体”思维的反馈、转换、过滤、筛选……等活动,才能获取其崭新的思想内容和理论价值。缺少“个体”这一现实媒质,一切将变得毫无意义。在自然椛缁釛历史所建构的三维文化背景中,与历史发展相伴随的文化成为对人们影响最大的文化背景,历史形成的文化氛围每时每刻都在塑模着符合文化类型的人格,每个个体也以自身的心智去建构、维系、支撑传统文化的平衡与存在。传统文化时时刻刻在影响人,改造人;人又在既定文化环境中保存、再造传统文化,保存、再造的过程也就是传统文化不断得以延续流传的过程。传统文化与人之间构成一幅和谐圆融的画面,久而久之,人们的政治态度、宗教情感、人生理想、艺术审美、价值评判乃至思想、生活、行为诸方式,都浸透着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不可能以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来证明传统文化是怎样渗透到个体心理和生理中的,但是,文化基质(或基因)总是以某种心理积淀和生理遗传的方式贮存在人的心理椛?砘?浦?校?钩山衔?榷ǖ母鎏鍡生理模态,这却是历史事实。此模态能自我更新,依靠内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来维系,前代人通过一定渠道把保存留传下来的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传给下一代,下代人复通过一定方式接受、学习、领悟这些东西,世世相传,代代相继,传统的东西在中华大地上就这样延续了数千年。我们认为,在现代社会,所谓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冲突,更多的是指思想意识、观念形态的冲突,是传统心理与现代心理承受力之间的冲突,而不主要是指物质层面上的冲突。因此,在对传统文化研究过程中,除把握传统文化的确切含义外,还应对它进行层次上的划分,具体说就是,一切表现出来的、构成物质形态的文化,可称之为“表层型文化”;潜植于人的思想观念、积淀于人的心理—生理结构、并时时影响约束人的思想行为而毫不自觉的那种文化,可称之为“深层型文化”。前种文化类型不能自己解释自己,后种文化类型虽能解释许多现象,但它自身也必须深入到经济、政治结构中去寻找根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旧文化的根据”。[2] 这样,传统文化问题就不仅单纯是平面的构图,而是立体型的结构体系;它不仅是“传统学”和“文化学”所研究的对象,而是成为生态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民族学、历史学所共同研究的对象。如何从多维学科的角度全面系统地研究传统文化,切实解决现代化建设中所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是我们拭目以待的重要理论课题。
3. 每个民族都有构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的文化传统,此文化传统是由众多层面构成的系统,在文化系统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与此系统相契合的价值判断关系,价值判断系统往往对整个文化系统的发展轨迹和方向起着调控、制约的作用,价值判断系统的这种调控制约性,我们称之为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性。一般而言,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与西方传统文化迥然不同的价值取向,其差异性在相互参照比较中表现出来,如西方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人的独立自主和进取精神……,求真求实的精神旨趣使得西方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联系在一起,美的东西总是与真实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只有真实的,才是美好的,这种价值取向使得西方文化不断处于永恒的冲动和超越之中;与此相反,在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构成中,始终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这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观念的体现),反对人的独立意志和锐意进取,培养人的群体意识、顺从诚敬意识等,此种价值取向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一开始就具有很大的惰性,它所寻觅的是一种中庸的、调和的途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价值判断总是与事实判断相脱节,而与伦理道德观念紧密相联,契合为一,就是说,美的东西总是与善的东西相联为一体,只有善良的,才是美好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组合形式,导致中西方思想文化中非常不同的内容形式和思维方式:一方是对自然本体的追求,一方是对社会人生的探讨;一方是纯知识体系的建构,一方是道德规范原则的叠加;一方是理论性思想的突破,一方是直观性思维的构想……。两种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特征十分明显。通过这种简单的中西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倾向。对中国思想文化的这一特征,西方思想家也早有察觉,孟德斯鸠曾说过:“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用在学习这种礼教上,并把一生用在实践这种礼教上”[3],黑格尔也指出:“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间的义务。”[4] 这些论述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伦理道德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4. 那么,人们一定会产生如下疑问:本来只属调剂人际关系的伦理道德观念为何能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涵盖一切的功能并最终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答案。我们知道,在孔孟儒学那里,伦理道德只是用来维系家庭和睦的一种手段,其投射范围至多达到社会政治制度的稳定上,孔子所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5],就只限于这层含义。而在儒家后学,特别是在《易传》那里,这种最初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伦理道德与宇宙自然,政治制度相互叠合,构成自然棗社会棗人伦道德三位一体的稳固系统,人伦道德取得了本体论的意义,成为自然、社会的法则。《易·序卦》这样来表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这样,在《周易》那里,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的三位一体的道德观念系统的最初框架形成了。此三位一体的框架使中国传统文化中从未有过独立于社会、人伦之外的自然宇宙系统,宇宙万物只是人类精神生命及社会历史的有机构成部分,宇宙本身就是生生不已的活的生命,它与人类生命融通为一,人伦道德中便体现着宇宙生命的精神,而宇宙中也打上了人伦道德的烙印,二者靠活的生命之流棗“气”相为贯通,即庄子所谓“通天下一气耳”。在某种程度上,对宇宙现象的描述在于昭示社会历史、人伦道德的完美无缺,其出发点是人伦道德,投射向宇宙,然后折射回来,归宿点仍在伦理道德。一切都围绕着人伦道德而进行而展开,荀子所谓“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司马迁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便是这种思想意识的突出体现。伦理道德观念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若仅仅限于三位一体的结构,还不足以有如此巨大的约束规范作用,我们还必须看到它自身所具有的双重性质,即它在保护自身伦理道德特性的同时,对自身内容便进行了“外化”、“超越”,从而具有法律约束的功能。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道德观念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确实具有法律的功能。所谓“礼”,是中国封建社会伦理道德和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礼”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法律内容,人们常常习惯于“礼”、“法”并称,主张“隆礼尊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的法律,从来就有着浓重的伦理色彩,违背礼义道德也就是触犯了法律,礼义道德同法律一样,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和行为规范,《新唐书·刑法志》说:“令者,尊卑贵贱之等级,国家之制度也”,如此,伦理道德脱离了原来的含义,而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从“应该”走向“必须”,从内在道德自觉走向外在行为规范,伦理道德观念在双重力量(三位一体的框架、法律的功能)的整合下,成为支配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精神力量。此外,对这一复杂问题,还可从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去寻找答案。众所周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型民族,农业耕作的特殊性,使人们长期定居于某一区域,依据气候、季节的变化规律来从事农业生产,而不像游牧、商业型民族那样经常大规模地迁徙流动。在同一空间区域内,要达到长期共存的目的,维持一定区域内家庭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我国整个古代社会,血缘氏族关系、宗法等级关系非常复杂,每个人都成为特定人际关系中的一分子,都有维持特点人际关系的义务,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结构就是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而建构起来的,在家庭内部,首先要确立父亲的绝对地位,以父为中心,确定上下贵贱、尊卑长幼秩序,任何一级都不得有逾越行为。既定的社会秩序、人际关系的正常运转只有靠道德规范来维系,儒家思想正是把这种伦理道德内容理论化了,成为亘古不变的道德说教。家庭的进一步扩大就是国家,君主是一国之主,是权力的化身和象征,统治者为达到永享国嗣的目的,竭力向国民灌输封建道德意识,道德性原则被进一步国家化。中国封建社会这种家庭与国家同质同构的性质,造成中国伦理道德观念十分稳固,“孝”、“忠”成为贯通家、国一体化的煤质。?中国的政治结构,从本质上说,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变生物。特定的社会结构塑造了相应的政治结构,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隶属依附关系。实行人治思想的最有效方法,恰恰又是伦理道德原则。一个人的臧否废黜、贬谪擢升,不是看他的实际才能、工作能力,而是看他的德行、品质操守;政治与道德密切相联,道德的衰落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死亡。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衍生出了中国封建社会较保守的意识形态结构,从而造就了中国传统文化独特的价值判断系统棗注重伦理道德关系的价值取向。?这只是从几个方面分析了伦理道德之所以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的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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