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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历代《文选》类总集的编纂体例与选文范围

2013-01-07

文辞以体制为先。古文类集今行世者,惟梁《昭明文选》六十卷、姚铉《唐文粹》一百卷、东莱《宋文鉴》一百五十卷、西山前后《文章正宗》四十卷、苏伯修《元文类》七十卷为备。然《文粹》、《文鉴》、《文类》,惟载一代之作;《文选》编次无序……独《文章正宗》义例精密……然每类之中,众体并出,欲识体例,卒难寻考。故今所编,始于古歌谣辞,终于祭文,每类(按,“类”疑为“体”之误)自为一类,各以时世为先后,共为五十卷。[38]

然则其书遵循“每体自为一类,各以时世为先后”的编纂体例,亦为《文选》之流裔。

《文体明辨》为明左给事中徐师曾(1517-1580)编纂,系在吴讷《文章辨体》的基础上加以增益,始嘉靖三十三年(1554)春,迄隆庆四年(1570)秋,历十七年而后成书[39]。徐师曾《文体明辨序》云:

《辨体》为类五十,今《明辨》百有一;《辨体·外集》为类五,今《明辨》附录二十有六;进律赋、律诗于正编,赋以类从,诗以近正也。[40]

全书共84卷,收录上古至明初诗文作品,条分缕析,不厌其详。明清之际贺复征(1600-1646后)编纂《文章辨体汇选》780卷[41],以《文章辨体》与《文体明辨》二书为蓝本,“别类分门,搜罗广博”,分文体至122类。但一者因为该书不收诗赋,二者“其书秘存抄本,传播甚稀”[42],对总集分类影响甚微,故本文不单独罗列,间或用以与其他总集相对照。

《明文在》100卷,清薛熙(康熙间人)编,有康熙三十二年(1693)古渌水园刻本。该书仿《文选》体例,分体选录明人诗文作品2000余篇,各体之中,所选文章又以类相从。

此外,清乾隆间张廷玉(1672-175)等奉旨编纂《皇清文颖》124卷,有《四库全书》本。该书虽意在继武《唐文粹》、《宋文鉴》、《元文类》,但是该书在编纂体例上另起炉灶,将文集与诗集分列,先文集,后诗集,而且“诸体未能悉备,与《文粹》诸编,体裁小异”[43],因此本书不作论列。至于清代姚鼐(1731-1815)《古文辞类纂》74卷、曾国藩(1811-1872)《经史百家杂钞》26卷、吴曾祺《涵芬楼古今文钞》100册等总集,虽然也兼收诗文,分体编纂,但在编纂方法上与《文选》分道扬镳,采取的是合并同类、以简驭繁的方法,故本文均不作详细论列。

综考上述诸总集,虽然都是按文体分类编纂的,但所区分的文体,各书不尽相同。《文选》分文体为39类[44],《文苑英华》分为39类[45],《唐文粹》分为26类[46],《宋文鉴》分为60类,《元文类》分为43类,《文章辨体》分为59类[47],《明文衡》分为41类,《文体明辨》分为127类[48],《明文在》分为46类。各书文体分类对照情况,详见本文后附录《历代〈文选〉类总集文体分类对照表》。

三、历代《文选》类总集的选文范围

从总体上看,《文选》类总集的选文范围,大致不出《文选》所厘定的狭义之“文”的界限,但是略微有所增损。

《文选》之“文”与挚虞《文章流别集》所谓“文章”,应有密切关系。挚虞《文章流别集》所谓“文章”,究竟包括哪些文体,因为原书已佚,无法详考。但从现存《文章流别论》的逸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该书所收录的“文章”,至少包括诗、赋、颂、七、箴、铭、诔、哀辞、解嘲、应宾、连旨、应间、碑等13种文体[49]。早于挚虞,曹丕(187-226)约作于东汉建安二十二年(217)的《典论·论文》称:“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其所论之“文”(即“文章”),包括奏议、书论、铭诔、诗赋等4类8种文体: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50]

与挚虞大致同时,陆机(261-303)约撰于西晋永宁元年(301)的《文赋》云[51]:

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52]

他论及的“文”,包括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等10种文体。总起来看,上述诸人所论及的文体,大都是抒情性、说理性、实用性的各种文体,叙事性文体仅陆机所列“碑”一种。这大致可以反映出汉末至魏晋近100年中人们对“文”或“文章”的构成的基本看法,这一基本看法无疑成为当时人们编纂总集的基本依据。

综考萧统《文选序》及《文选》本文,《文选》所厘定的选文范围,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明确地将经籍、子籍以及史籍中的言辞、记事之文,排斥在“文”之外[53];第二,兼收诗、文,所谓“文”或“文章”,不仅包括散体之文和韵体之文,也包括韵体之诗;第三,史籍中的赞论和序述,则因为其“综缉辞采”,“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54],因此专列“史论”与“史述赞”二类,加以收录,实际上已兼采史籍;第四,在与诗相对的文类中,除了抒情性、说理性文体以外,细为区分并大量收录诏、册、令、教、策、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移书、檄等朝廷实用性文体,而叙事性文体仅列“碑文”、“墓志”、“行状”三类[55]。阮元(1764-1849)《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云:

昭明所选,名之曰“文”,盖必文而后选也,非文则不选也。经也,子也,史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故昭明《文选序》后三段,特明其不选之故。必沉思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入选也。[56]

《文选》的这种选文范围,反映了当时与儒学、史学、子学相并称的“文学”的性质和范围,也构成了后世所谓“文学史”的基本范围[57]。

《文选》以后总集的选文范围,大多遵循这一“文”或“文章”的传统,仅仅由于时变代迁,做了些局部的增损。

如《文苑英华》一书,首先将“史论”并入“论”中,收录文人所撰论史之文,删去“史述赞”,因此完全排除了史籍在总集中的入选资格,在选文范围上一以文章体类为标准,使该书成为更为纯粹的篇章总集。这一做法为后世大多数《文选》类总集所承袭。只有《文体明辨》一书,因为著录文体,不厌其详,所以仍立“评”一类,收录陈寿《三国志》史评以后之文。而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因并收史籍之文,故而在“论”类之外,另列“史论”一类,收录史书中的论赞。其次,《文苑英华》首次将传、记等叙事性文体单列一类,表现出唐代以来叙事性文体的大量出现和独立存在,以及人们对叙事性文体的特殊重视。其后,传、记之体便成为各种《文选》类总集和古文总集的必列之目和必录之文。再次,《文苑英华》增加了杂文、判等文体[58],体现出唐代文人“以文为戏”的时代特点,于是在其后的总集编纂中,朝廷公府应用之文以外的文人之文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

姚铉编纂《唐文粹》,标榜“止以古雅为命,不以雕篆为工。故侈言蔓辞,率皆不取”[59],因此在文章体类上不免有所取舍。《四库全书总目》云:

是编文赋惟取古体,而四六之文不录;诗歌亦惟取古体,而五七言近体不录。……盖诗文俪偶,皆莫盛于唐。盛极而衰,流为俗体,亦莫杂于唐。铉欲力挽其末流,故其体例如是。[60]

同时,该书将《文苑英华》的“杂文”类改名为“古文”,其下按文体细列子目十九,包括原、辩、读、解、说、评等,鲜明地体现出姚铉对中唐以降的古文的极力推崇。到了明代,对古文创作的积极提倡成为时代风气,当时编纂的总集,如《文体明辨》、《明文衡》、《文章辨体》等,更将古文各体单独列类。

南宋时吕祖谦编纂的《宋文鉴》,与前此几部总集的主要区别,一是更加详细地罗列朝廷实用性文体,如诏、敕、赦文、御札、批答、制、诰、策问、制策、策等,这一做法为《文体明辨》和《文章辨体》所承袭。这些文体的文章大都用骈体写作,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吕祖谦在古文繁兴的时代对骈文的重视。其次,《宋文鉴》第一次在诗体中细分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五言絕句、七言絕句、雜體、琴操等类,表现出中唐以来人们对诗体写作的充分自觉。第三,《宋文鉴》增加了律赋、论义、经义、说书等文体,周必大《国朝文鉴序》称:“复谓律赋、经义,国家取士之源,亦加采掇,略存一代之制”[61]。第四,将题跋单列为一体,始于《宋文鉴》,该书又专列“杂著”一体,这些都体现出对文人之文的倡扬。第五,《宋文鉴》增加了上梁文、乐语等文体,表现出对民间实用文体的关注。

《元文类》和《明文衡》两书,选文范围大率因袭《宋文鉴》,少有新创。但《元文类》在诗体中增加了乐章、乐府歌行、杂言等目,分类更为细致。

吴讷的《文章辨体》,着意在文体上区分正变,“谓文辞宜以体制为先,因录古今之文入正体者,始于古歌谣辞,终于祭文,厘为五十卷;其有变体若四六、律诗、词曲者,别为《外集》五卷附其后,名曰《文章辨体》”[62]。该书虽将四六、律诗视为变体,颇为无稽[63],但第一次明确地将词曲列为一体,收录总集中(实则只收词,不收曲),这是值得称道的。其后徐师曾《文体明辨》受其影响,亦收“诗馀”。

《文体明辨》罗列文体至127类,不免流于繁琐。《四库全书总目》讥为:“千条万绪,无复体例可求,所谓治丝愈棼者欤!”[64]可谓有的放矢。盖其善于分析而不善于归纳,所以不问轻重,将大大小小的文体均列为一类。其最显著者,如将《宋文鉴》、《元文类》、《文章辨体》所立的“杂体诗”一类,细分为联句诗、集句诗、和韵诗等13类。此外,如诏诰之文,《文选》仅列1类,《文苑英华》、《元文类》列2类[65],《明文衡》列3类,至《宋文鉴》已细分为7类,《文章辨体》则分为6类,而《文体明辨》更变本加厉,细分为诏、敕、敕榜、赦文、谕告、御札、玺书、批答、铁券文、制、诰等11类。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对各种民间实用性文体,所谓“闾巷家人之事,俳优方外之语”[66],除列上梁文、上牌文、乐语、祝文、嘏辞之外,又列题名、玉牒文、表本、口宣、宣答、祝辞、贴子词、右语、道场榜、道场疏、表、青词、密词、募缘疏、法堂疏等10余类,均加以收录,这也是其前其后同类总集所罕见的。

综上所述,历代《文选》类总集选文范围的基本体例可作如下归纳:

第一,历代《文选》类总集所选“文”或“文章”,一般不包括经籍、史籍、子籍。所谓“文”或“文章”,其基本形态特征,正如萧统《文选序》所说的,在体制上是“篇章”、“篇翰”或“篇什”(即文之单篇独行者),在语体上是“综缉辞采”、“错比文华”,在体性上既具有“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内容意蕴,又具有“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的审美功能[67]。虽然《文选》收录了史籍中的赞论和序述,体现出当时文人对《汉书》、《后汉书》等史籍中文辞的偏爱,但从《文苑英华》开始便严格地排除史籍在总集中的入选资格,这一体例遂为后世《文选》类总集所遵循。南宋真德秀(1178-1235)于绍定五年(1232)编纂《文章正宗》,首次在文章总集中选录《左传》、《国语》中的片段章节,列入辞命、议论两类中,又选录“《左氏》、《史》、《汉》叙事之尤可喜者”[68],列入叙事类中。《四库全书总目》说:“按总集选录《左传》、《国语》,自是编始,遂为后来坊刻古文之例。”[69]如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即大量选入史籍文章,仅传记类,就录《左传》14卷,《史记》17卷,《汉书》8卷,还有《后汉书》、《三国志》等;而本纪、实录、仪注、书志、世表等原本仅见于史籍的文体,也单独列类,并收诸文。但在大多数《文选》类总集中,史籍文章仍不予入选。至姚鼐(1731-1815)编《古文辞类纂》,作为文总集,基本上仍信守《文选》之圭臬,“首断自《战国策》,不复上及六经,以云尊经”,又“不录史传,其说以为史多,不可胜录”[70]。而黎庶昌(1837-1897)编《续古文辞类纂》,则打破这一体例,以上编收经史之文,分为13类;中编收史传之文,亦分为9类。

第二,历代《文选》类总集总是诗文兼收的。《文选》类总集虽皆题名为“文”或“文章”,但实际上都是诗文兼收的。在选文范围方面,除了姚铉的《唐文粹》有意排斥近体诗和四六文以外,其他《文选》类总集均不以体制或语体作为选文的去取标准。因为古人所谓“文”或“文章”,是用以概称诗文的,因此诗文兼收实为总集的正体,而历代单选诗、文、赋、骈文等的分体总集,则可视为总集的别体。

第三,历代《文选》类总集在诗文中,兼收实用性文体、说理性文体、叙事性文体和抒情性文体。南宋真德秀编纂《文章正宗》,曾将文章归纳为四大类:“曰辞命,曰议论,曰叙事,曰诗赋”[71]。这是从文体的表现方式(即体式)着眼,对文体形态的宏观把握,应该说基本上概括了中国古代所谓或“文”或“文章”的实际构成状况。因此,历代《文选》类总集均兼收这四大类文体。尤其是历代总集对实用性文体的大量收录,这成为中国古代“泛文学观”的一种形象体现[72],也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基本架构,这是不容忽视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20世纪以来新建构的“中国文学史”,大量淘汰或有意拒斥历代创作的实用性文体和说理性文体,这种“文学史写作”与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事实”是颇相扞格的。作为持“纯文学观”的现代人对古代文学史构成的价值评判,这种做法固然无可非议。但是,倘若要切合实际地描述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事实”,我们就必须重新调整我们的文学观念。

第四,在历代《文选》类总集中,科举考试文体,有的入选,有的不入选,其标准盖在其是否符合前述“文”或“文章”的基本形态特征。科举考试文体中的“有韵之文”,如试律(清代俗称“试帖诗”)、律赋等文体,因其具有“沉思翰藻”的特征,一般可酌情收入总集中。如《文苑英华》“诗类”下子目有“省试[附州府试]”,收试律458首;《宋文鉴》、《文章辨体》、《文体明辨》三书,皆选录律赋。至如科举考试文体中的“无韵之笔”,则有策、经义等文体。关于“策”,《文体明辨序说》云:

夫策士之制,始于汉文,晁错所对,蔚为举首。自是而后,天子往往临轩策士,而有司亦以策举人,其制迄今用之。[73]

故有制策,有试策,此类文章一直沿用至清末。因此类文章多议论时政,以说理为主,因此自从《文选》立“策”一类,收录王融、任昉的《策秀才文》,历代总集皆予以收录。至于“经义”一类,其源出于唐代明经一科,其体则创自北宋王安石(1021-1086)[74],原本附属于《五经》、《四书》,近于经而远于文。因此除《宋文鉴》选入数篇,《文体明辨》在“义”类中聊备一体以外,诸总集皆不予收录。后世沿用此例,诗文总集中均不收录制义(即八股文)[75],只有文总集中偶有收录者。

第五,从宋代以后,在《文选》类总集中,往往选录文人“以文为戏”之文与民间实用性文体。一方面,《文苑英华》已增加了杂文、判等类,收录唐代“以文为戏”之文。姚铉更在“古文”类下详列子目十九,包括原、规、书、读、辩、解、说等,大量收录文人日常应用文章。《宋文鉴》复加题跋、杂著两类,并收杂体诗。其后《元文类》、《文章辨体》、《文体明辨》均列杂体诗。另一方面《宋文鉴》始收上梁文、乐语,《元文类》亦收上梁文、祝文,凡此尚为文人所作。到《文体明辨》,则将各种“闾巷家人之事,俳优方外之语”的民间实用性文体统统揽括。按《文心雕龙·书记》篇备列24种杂体之文:

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录;毉历星筮,则有方术占式;申宪述兵,则有律令法制;朝市征信,则有符契券疏;百官询事,则有关刺解牒;万民达志,则有状列辞谚;并述理于心,著言于翰,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76]

这些杂体之文多为民间日常实用性文体,可见刘勰(466?-539?)已将民间日常实用性文体纳入选文、论文的视野。《宋文鉴》等总集的做法,可谓其来有自。然而,20世纪以来新建构的“中国文学史”,虽然比较看重历代文人的实用性文体,但对历代民间的实用性文体则是一概弃焉不取的,而且历代民间实用性文体甚至未能进入20世纪以来“俗文学”、“民间文学”的研究视野中,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文学史写作现象。

2003年9月26日初稿

2004年1月28日二稿

2004年8月4日定稿

[①]按《七略》已佚,其体例略见于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30《艺文志》。

[②]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5),页1267。

[③]按班固《汉书》卷30《艺文志》“诗赋略”中,未列“楚辞”为一门,而将赋分为四类,其一为屈原赋、唐勒赋、宋玉赋、赵幽王赋、庄夫子赋、贾谊赋,以至刘向赋、王褒赋,共20家361篇(页1747-1748)。然则班固实以楚辞类为赋之一体。

[④]《四库全库总目》,页1276。

[⑤]魏徵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页1055-1056。

[⑥]《四库全书总目》,页1685。

[⑦]《隋书》,页1089-1090。

[⑧]《隋书》,页1081,页1082。

[⑨]《晋书·挚虞传》云:“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51,页1427。按《隋书·经籍志》著录“《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并附注“梁六十卷”,所谓“六十卷”者或即《晋书》所录“三十卷”本别分而成,至隋时则仅存41卷残本。《新唐书·艺文志》“总集类”中,著录“挚虞《文章流别集》三十卷”,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卷60《艺文志四》,页1615。而南宋以后则不见著录。可见此书在北宋时尚存,至南宋始佚失。其残篇断简,散见于《艺文类聚》等书。

[⑩]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80《王逸传》,页2618。

[11]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页93-94。

[12]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93-94。

[13]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77),卷首,页2。《文选序》引文之校勘,参见傅刚:《从〈文选序〉几种写、钞本推论其原貌》,《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页50-54。下同。

[14]《文选》,卷首,页3。

[15]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卷首,页27。

[16]《四库全书总目》,页1685。

[17]《晋书》,卷51《挚虞传》,页1427。

[18]《四库全书总目》卷186“总集类序”,页1685。

[19]清康熙间胡以梅《唐诗贯珠笺·凡例》云:“分类之法,原为学者读时可广眼界,作时可备考索。”日本《舶载书目》第5册第9卷,页48A-52A。见〔日〕大庭修:《宫内厅书陵部藏舶载书目(附解题)》(京都:同朋舍,1972)。

[20]按《隋书》卷35《经籍四·集志》总集类,所著录的著作即多为分体总集。

[21]关于《文选》一书的编者,一般认为由萧统组织编纂,而刘孝绰(481-539)等人参与了大量具体的编纂工作,中国学者如曹道衡、沈玉成《有关〈文选〉编纂中几个问题的拟测》(载《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傅刚《〈文选〉的编者及编纂年代考论》(收入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53-164)等,日本学者如小尾郊一《昭明太子の文學論——文選序を中心として》(载《廣島大學文學部紀要》27號,1967;收入《沈思と翰藻:『文選』の研究》,东京:研文出版,2001)亦持此说。本文即取这一说法。此外,有的学者认为《文选》纯为萧统手编,如屈守元《文选导读》(成都:巴蜀书社,1993)及《新〈文选〉学刍议》(载《文选学新论》,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顾农《与清水凯夫先生论〈文选〉编者问题》(载《齐鲁学刊》1993年第1期,页39-45),穆克宏《试论〈文选〉的编者问题——兼与清水凯夫教授商榷》(载《福建学刊》1996年第1期,页74-77)等;有的学者主张《文选》的实际编纂者是刘孝绰,如清水凯夫《〈文选〉撰(选)者考》(载清水凯夫:《六朝文学论文集》,韩基国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又见其《新文選學——〈文選〉的新研究》(东京:研文出版,1999),第二章「『文選』編纂の實態」,第三章「『文選』の實際撰者」。录以备考。

[22]《文选》,卷首,页1-2。

[23]参见李昉等纂:《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6),卷首《纂修文苑英华事始》,引《三朝国史艺文志注》、《国朝会要》等书。

[24]关于《文苑英华》收录诗文的上限,旧说以为始于梁陈或梁末,误。详考原书,所录诗文实始于三国魏。参见凌朝栋:《〈文苑英华〉收录诗文上限考》,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3期,页134-137。

[25]《文苑英华》,卷首。

[26]《四库全书总目》,页1691。

[27]《唐文粹》(《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卷首。

[28]周必大:《文苑英华序》,《平园续稿》(道光二十八年[1848]刊本),卷15。

[29]江钿《新雕圣宋文海》120卷,早已散佚,现仅存宋刻本6卷。参见马茂军:《〈圣宋文海〉作者江钿考略》,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4期,页147-148。

[30]参见吕祖谦《朝奉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权礼部郎官臣吕祖谦奉圣旨铨次札子》,吕乔年《太史成公编宋文鉴始末》,周必大《宋文鉴序》,载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北京:中华书局,1992),卷首。

[31]《宋文鉴》,卷首。

[32]周必大:《玉堂类稿》(道光二十八年[1848]刊本),卷10。

[33] 55类文体如下:赋、骚、辞、乐章乐歌、四言、乐府歌行、五言古诗、诏敕、册文、批答、赦文、制诰、檄文、奏疏、缴指挥、进故事、经筵进义、表、笺、启、书、箴、铭、颂、赞、庙碑、御试策、试策、策问、记、序、策、议、论、说、言、辨、解、史断、义、答问、讲义、题跋、劝谕、祈谢文、上梁文、祭文、哀词、谥议、行状、传记、书事、墓铭、墓表(含墓碣)、神道碑。

[34]《国朝文类》(《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卷首。

[35] 28类文体如下:制诰、表笺、献书、歌颂、记、碑、序、赋、论、传、书、启、牒、状、议、说、赞、颂、箴、铭、题跋、祝文、祭文、哀辞、墓志、杂著、诗、词。

[36]如张时彻《皇明文苑》收录赋、文、骚词、乐府,未收诗歌。

[37]如汪宗元《皇明文选》取程敏政《明文衡》为蓝本,“芟繁摭要,大都所存凡十之三,增所未备又十之七”(潘恩《皇明文选序》),收录明初至嘉靖间之文,分为30类,依次为诏、制、诰、册文、表、颂、赞、箴、铭、述、论、议、说、文、解、辩、对、杂著、记、序、题跋引、传、原、书、碑、神道碑、墓碑、行状、墓表、祭文。又如何乔远《皇明文徵》分为67类,依次为赋,乐章、琴操、古乐府、三言古诗、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律诗、六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排律、七言排律、五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诗余、册文、诏、制、诰、敕谕、檄、策问、表、露布、疏、举业、颂、赞、箴、铭、文、辞、枚乘体、连珠、读、考、辩、解、问、对、原、篇、论、议、说、序、题、引、跋、记、书事、疏、启、书、传、述、杂记、碑、神道碑、祭文、诔、墓表、墓碣、墓志铭。

[38]吴讷著、于北山校点:《文章辨体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页9。

[39]徐师曾:《文体明辨序》,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0]《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1]关于贺复征的生平及《文章辨体汇选》编纂时间的考证,参见吴承学、何诗海:《贺复征与〈文章辨体汇选〉》,南开大学“明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明代文学学会第二届年会”论文汇编(2004),页39-45。

[42]《四库全书总目》卷189《文章辨体汇选》提要,页1723。

[43]《皇清文颖凡例》,《皇清文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首。

[44]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5-192。

[45]其中谥册文、哀册文原分二类,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合为“谥哀册文”一类,误。见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附录《古代文体分类》,页492。

[46]其中表、书奏、疏、奏状各为一类,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合为“表奏书疏类”,误。见该书附录《古代文体分类》,页494。

[47]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附录《古代文体分类》,于该书目录下,漏列“论谏”一类(页497-498),故称58类,误。

[48]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附录《古代文体分类》,于该书目录下,未将原文附录的敕榜、笏记、口字咏、藏头诗、上牌文、密词等单列,故称121类(页498-503),误。按,徐师曾《文体明辨序》即自称全书分文体为127类,见《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7。

[49]按《全晋文》卷77所录挚虞《文章流别论》,从《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等书中钩辑佚文若干条。见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58)。

[50]曹丕:《典论·论文》,见《文选》,卷52,页720。按《典论·论文》始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冬,见曹融南、傅刚:《论曹丕曹植文学价值观的一致性及其背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页220-21;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张连第译,《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页110。

[51]见逯钦立:《〈文赋〉撰出年代考》,原载《学原》2卷1期(1948年6月),页61-64;后收入逯钦立遗著、吴云整理:《汉魏六朝文学论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页421-434。有人认为《文赋》撰于永康元年(300)之春月,见姜剑云:《〈文赋〉撰年疑案新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页57-61。

[52]陆机:《文赋》,《文选》,卷17,页241。

[53]参见殷孟伦:《如何理解〈文选〉编选的标准》,原载《文史哲》1963年第1期,收入郑州大学古籍所:《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8),页214-223;王运熙:《〈文选〉选录作品的范围和标准》,原载《复旦学报》1988年第6期,收入上书,页258-270。

[54]萧统:《文选序》,《文选》,卷首,页2。

[55]李士彪:《〈文选〉选录范围和标准新探》(载《福建论坛》2000年第3期,页38-40),认为《文选》所收,除韵文外,都是骈文或近似骈文的作品。我认为,说《文选》选录之文以骈文为重,这是对的,但不等于说《文选》就不收散体文。

[56]阮元:《揅经室三集》,卷2,《揅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页608。参见朱自清:《〈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原载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六卷第四号,收入郑州大学古籍所:《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页75-84。

[57]参见兴膳宏:《六朝における期文学観の展開——ジャンル論を中心に》,《中国の文学理論》(東京:摩書房,1988),页3-44;马积高:《〈文心雕龙〉与〈昭明文选〉中对“文”的看法的比较》,原载《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收入《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页314-327。

[58]《文苑英华》于“杂文”下列子目十五,“判”下列子目七十。

[59]姚铉:《唐文粹序》,《唐文粹》,卷首。

[60]《四库全书总目》,卷186《唐文粹》提要,页1692。

[61]《玉堂类稿》,卷10。

[62]彭时:《文章辨体序》,《文章辨体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

[63]《四库全书总目》卷191《文章辨体》提要说:“古乐府备列《吴声歌曲》、《西曲歌》、《江南曲》诸体,淫词艳语,并登简牍,而独斥律诗为变体,非耳食欤!”(页1740)

[64]《四库全书总目》,卷192《文体明辨》提要,页1750。

[65]《文苑英华》于“翰林制诰”下列子目十,包括赦书、德音、册文等文体。

[66]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文体明辨序说》,卷首,《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8。

[67]小尾郊一《昭明太子の文學論——文選序を中心として》认为,萧统的这两句话,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表现出对文学的娱乐性的认定,是对以鉴戒为目的的传统文学观的重大转变。见《広島大学文学部紀要》27号(1967)。

[68]真德秀:《文章正宗纲目》,《文章正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首。

[69]《四库全书总目》,卷187《文章正宗》提要,页1699。

[70]黎庶昌:《续古文辞类纂目录》,《续古文辞类纂》(《四库备要》本),卷首。

[71]真德秀:《文章正宗纲目》,《文章正宗》,卷首。

[72]参见郭英德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绪论》,页8-9。

[73]《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130。

[74]《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139。

[75]明清制义文(即八股文)均有专门选本,如明代有艾南英《明文定》、《明文待》,钱禧、杨廷枢《同文录》,黎淳《国朝试录》,苏翔凤《甲癸集》等,坊刻尚有程墨、房稿、行卷、社稿之类,汗牛充栋。清代坊刻制义选本仍然层出不穷,较著名的有俞长城《百二十名家选》,徐越《岭云篇》,王汝骧《明文治》,方苞《钦定四书文》,张甄陶《国朝文范》等。参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页244-246。清代还有试律选本,如毛奇龄《唐人试帖选》,纪昀《唐人试律说》、《庚辰集》,法式善《同馆试律钞》,王芑孙《九家试帖》等。并见《清代科举考试述录》,页253-254。

[76]刘勰著,范文斓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卷5《书记》,页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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