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为君贞: (背)膺疾,以 (瘬—胀)心 (闷),(卒) (岁)或至 (夏) (之月)尚 (零:221、甲三:210)
(15) (之日), 与良志以陵尹怿之 髀为君贞: (背)膺疾,以 (瘬—胀),心 (闷), (卒) (岁)或至 (零:584、甲三:266、277)
(16) 心 (闷), (卒) (岁)或至 (夏) (甲一:16)
(17) (闷) (卒) (岁)或至 (夏) (甲二:8)
(18) (闷), (卒) (岁)或至 (夏) (甲三:87)
(19) (闷), (卒) (岁)或至 (零:492)
二.集岁:
(20) 贞:既 (背) (膺)疾,以 疾,以心 (闷),为集(岁)贞:自 (甲三:100+零:135)
(21) 以心 (闷),为集 (岁)贞:自 (乙四:7+零:177)
上举这些简文前辞残缺,贞问日期不明。但从上引包山简来看,凡是 之月举行贞问的,则卜问至来岁 之月,凡是夏 之月举行贞问的,则卜问至来岁夏 之月。上揭贞问“卒岁”的那些简文卜问到来岁夏 之月,不难推知它们原来都是王徙于鄩郢之岁夏 之月举行的疾病贞。
简文(20)和(21)两“自”字后面所缺应该是“夏 之月以至来岁夏”或“夏 之月以至来岁之夏 ”,这一点比较下列两条简文即可明白:
(22) 自 (夏) (之月)以至 (来) (岁) (夏) 尚毋又(有)大咎, (乙一:19)
(23) (之月)以至 (来) (岁)之 (夏) ,尚毋又(有)大咎。 占之: (恒)贞吉,亡(无)咎 (甲三:117、120)
这样也可以推知上揭两条贞问“集岁”的简文也是王徙于鄩郢之岁夏 之月举行的疾病贞。
从简文(20)和(21)可以看出“集岁”表示的时间范围是自夏 之月以至来岁夏 之月。又天星观一号墓楚简有:“侍王从十月以至来岁之十月,集岁尚自利顺。”[4]“集岁”指自十月以至来岁之十月。可见“集岁”指的是从今年某月到次年相同的那个月份,时间长度在平年首尾共历十三个月。望山简的整理者对“自 以就集岁之 ”的注释说:
“集岁”当读为“匝岁”,犹言“周岁”。《淮南子·诠言》“以数杂之寿,忧天下之乱”,注:“杂,帀(匝)也。从子至亥为一帀(匝)。”“自 以就集岁之 ”,其意盖谓自今年之 之月一直到次年的 之月。[5]
把“集”读为“匝”是很精确的,新蔡简和包山简里面“集岁”之“集”也都应该读为“匝”。不过从楚简“集(匝)岁”都是指自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来看,高诱注《淮南子》言“自子至亥为一帀(匝)”并不确切,应该说“自子至子为一匝”才对。因为除非是从子的起点到亥的终点,否则自子至亥绝非严格意义上的一周。以月为例,只有从子月第一天到亥月最后一天,才够得上是“周岁”。所以楚简把从今年某月到来年同一月份称之为“集(匝)岁”,是很精确的。一直到现在,“周年”的意思也是指从某个时间点到一年或数年后的同一个时间点,和楚简中“集(匝)岁”的用法完全相同。
而“卒岁”表示的时间范围则完全不同了。简文(13)到(19)中“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 之月”这种辞例值得注意,“或”是“又”的意思[6],“或至”即“又至”,翻译为现代汉语就是“再到”。“卒岁”若和“集(匝)岁”相同,则也应该是指从今年夏之月到来年夏 之月,怎么还会说“再到”呢?这几条辞例清楚表明从夏 之月算起的“卒岁”,其时间长度还不到次年的夏 之月。那么“卒岁”的时间范围是多长呢?有两种解释的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卒岁”指从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之前的那个月,这样“卒岁”的时间长度在平年首尾共历十二个月,正好是一年的长度。包山简的整理者对“卒岁”就是这样解释的:
卒,《尔雅·释诂》:“尽也。”卒岁,尽岁,指一年。[7]
具体到我们讨论的新蔡简,“卒岁”是指从今年夏 之月到来年的享月。那么“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 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 之月到次年享月,再到夏 之月。
第二种可能性,“卒岁”是指从某月到该年的岁末,具体到我们讨论的新蔡简,指从夏 之月到那一年的岁末。那么“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 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 之月到年终,再到来年夏 之月。这种意义的“卒岁”在文献中出现过,如《诗·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郑玄笺:“卒,终也。此二正之月,贵者无衣,贱者无褐,将何以终岁乎?是故八月则当绩也。”朱熹《诗经集传》:“岁,夏正之岁也。……盖十一月以后风气日寒,不如是则无以卒岁也。”《释名·释典艺》:“《春秋》书人事,卒岁而究备。”凡此“卒岁”皆指到当年的年终而止。
上面两种解释,我们认为第一种漏洞比较多。第一,把“卒岁”解释为“一年”缺乏书证,准确地说,“卒岁”在这里表示的是“一年后”,而文献中的“卒”字根本找不到支持这种解释的用法。陈伟先生在《包山楚简初探》里说:
“ ”当从《考释》读“卒”[8],借作“萃”。《左传》成公十六年:“而三军萃于王卒”,杜预注:“萃,集也。”《方言》卷三:“萃,杂、集也。”这表明 (卒)、集相通。
从“集”之字有“杂(杂)”。《吕氏春秋·圜道》“圜周复杂”,高诱注:“杂,犹匝。”《淮南子·诠言》“以数杂之寿”,高诱注:“杂,匝也,从子至亥为一匝。”依此,“集岁”当是整岁、匝岁、周岁的意思[9]。
至于“卒岁即尽岁”之说,曾宪通先生指出:这“与‘尽卒岁’义嫌重复”。读“卒”为“萃”,取“集”字之义,将“ (萃)岁”解为周岁,也避免了语言逻辑上的这一问题。[10]
这是把“卒岁”和“集岁”都解释为“周岁”了,实际上是说“卒”字有“匝”义,因为“集岁”之“集”字表示的就是“周匝”之“匝”这个词。其论证思路是这样的:“卒”可读为“萃”,“萃”和“集”义通,“集”又可读为“匝”,所以“卒”和“匝”义通。按,“萃”和“集”义通,取的是“萃集、聚集、集中”这一类义项,而不是“周匝”这种义项。“卒”字表“萃集”之义是假借为“萃”,而“集”字表“周匝”之义是假借为“匝”,换句话说,“萃集”之“萃”是“卒”字的假借义,而“周匝”之“匝”也是“集”字的假借义。“卒”和“萃”、“集”和“匝”是音近相通的关系,而“萃”和“集”却是义近相通的关系,“萃”、“集”义通跟“卒”是否有“匝”义是没有关系的,前者无法推导出后者。
第二,如果“卒岁”是指——比如说——从今年夏 之月到来年之享月,“卒岁”的时间范围明明已经伸展到“来岁”了,而且就截至到夏 之月之前,那么在提到来岁夏 之月的时候还有必要再说“来岁”两个字吗?既然有时候在“夏 之月”前标明“来岁”,说明其前面“卒岁”的时间范围尚未延伸到来岁,所以有时候书写简文的人会想到加上“来岁”以表明是次年夏 之月。
第三,如果“卒岁”和“集(匝)岁”的区别只是后者比前者多数了一个月份,那么不难理解“卒岁贞”和“集(匝)岁贞”在贞问意图上其实都是在贞问未来一年的吉凶休咎,在这一点上它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可是如上所述,“卒岁”和“集(匝)岁”的使用是有严格区别的:包山简的“自夏 之月以就集(匝)岁之夏 之月”或“自 之月以就集(匝)岁之之月”,以及新蔡简的“集(匝)岁贞,自 ”,这种辞例中“集(匝)岁”的位置上从没出现过“卒岁”;而新蔡简“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 之月”,这种辞例中“卒岁”的位置上也从没出现过“集(匝)岁”。用法如此畛域分明,又该如何解释呢?
如果按照第二种解释,把“卒岁”理解为从占卜所在月份直到当年年终,就不存在上述那些问题。首先这样解释不但有书证上的支持(上文所引),而且符合“卒”字的常训。甲骨文、金文以及先秦文献中“卒×”之“卒”多表示“×”这件事情的终结或完成,裘锡圭先生在《释殷墟卜辞中的“卒”和“ ”》一文中对此有详细考证,文中还特别提到“卒”以时间词为宾语的现象。裘先生说:
古书里的“卒”可以把表示时间的词当作宾语,如《诗·豳风·七月》“何以卒岁”,《左传·襄公21年》所引逸诗“聊以卒岁”。殷墟卜辞中也有这类例子。先看两条 組卜辭:
(60)(引者按:這是原文中辞例编号)丙寅卜,□贞:衣b今月 其 抑,不 执?旬六日壬午 。 合21390+40819(参看21394)
此辞卜问从丙寅日起直到这一月终了,“ ”是否会“ ”。[11]……
丙寅日贞问的“衣b(即“卒)今月”是指从丙寅日起直到这一月的月底,按照我们对“卒岁”的第二种解释,夏 之月贞问的“卒岁”是指从夏 之月起直到这一年的年终,卜辞和楚简“卒”字的用法是完全相合的。“卒”字的这种用法一直沿用下来,比如“卒业”就是指学业终结。按照这种解释,“卒岁”和“集(匝)岁”用法上的区别也就容易理解了。“集(匝)岁”指一个固定的时间长度(平年首尾共历十三个月),所以可以做“某月”的定语,这种做定语的“集(匝)岁”义同于“周岁”,可以翻译为“一年后的”。而“卒岁”的时间长度是不固定的,取决于起点的月份,但其终点是固定的,即总是本年最后一月,这种词义的“卒岁”当然不能用来做来年“某月”的宾语了。“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 之月到年终,进而再到来年夏 之月。“卒岁”只是到今年年终,距离次年夏 之月尚早,所以要说“或至”;因为只到今年年终,所以提到次年夏 之月有时候会特意标明“来岁”。
所以,我们的看法是:无论是常规性卜筮简还是非常规性卜筮简,“卒岁”都是指从占卜所在月份到岁末这段时间,而“集岁”是指从占卜所在月到次年同一月份;前者是想贞问本年剩余时间内的吉凶,后者是想贞问未来一年时间内的吉凶,区别很明显。上引简文(20)和(21)在叙述完病情后说“为集岁贞”,而(13)到(19)说“卒岁或至来岁之夏 ”或“卒岁或至夏 之月”,现在我们知道,后者的时间长度其实就是“集岁”,所以(13)到(21)都属于非常规性卜筮简中的集岁贞类。
附带提一点,关于楚历以哪一月为岁首的问题,学术界意见很不统一。概括起来,主要有“ 说”、“屈 说”、“冬 说”[12]。上揭简文(5)和(6)分别在冬 之月和献马之月举行卒岁贞,按照我们对“卒岁”的理解,如果冬 是岁首,那么献马就是岁末最后一个月,不会举行卒岁贞;如果屈是岁首,冬 就是最后一个月,也不会举行卒岁贞。而如果 是岁首,最后一个月是远 ,冬 距远 两个月,献马距远 三个月,举行卒岁贞都是可能的,可见我们的观点对“ 说”是有利的。
[1] 本文所引楚简出处如下:
包山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望山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望山楚简》,中华书局,1995年6月。
天星观简——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晏昌贵《天星观“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第275页。
新蔡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
[2] 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2—153页。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东方出版社,2000年4月,第280页。
[3] 关于卜筮简中常规性卜筮和非常规性卜筮的区别,参看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1—156页。陈伟:《葛陵楚简所见的卜筮与祷祠》,载《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35—36页。
[4] 晏昌贵《天星观“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第275页。
[5] 《望山楚简》,第93页注释44。
[6]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三66页,岳麓书社,1985年4月。
[7] 《包山楚简》,第53页注释344。
[8] 原注:参看李家浩:《从战国“忠信”印谈古文字中的异读现象》,《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2期。
[9] 原注:参看朱德熙、李家浩:《鄂君启节考释(八篇)》,载《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按:所引文章又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5年2月,第191页。
[10] 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2—153页。
[11] 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的“卒”和“ ”》,《中原文物》1990年3期,第14—15页。
[12] 邴尚白《楚历问题综论》,《古文字与古文献》(试刊号)146—187页。于成龙《楚礼新证——楚简中的纪时、卜筮与祭祷》1—4页,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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