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40简:二百廿錢到百一十錢,耐為隸臣妾;(P90)
按:当读为:二百廿錢到百一十錢,耐,為隸臣妾;
10.第42简:故罪當完城旦舂以上者,駕(加)其□,男子□□□(P91)
按:当读为:故罪當完、城旦舂以上者,駕(加)其□,男子□□□
11.第70简:[黥]為城旦舂,其(P100)
按:当读为:[黥],為城旦舂,其
12.第93简:[黥]為城旦舂(P104)
按:当读为:[黥],為城旦舂
13.第108简:[殺]人,黥為城(P107)
第109简:旦舂;傷人,贖耐。(P107)
按:当读为:[殺]人,黥,為城
两简似可连读,故“黥”后应点断。
14.第129简:人及虚租希(稀)程者,耐城旦舂;□□□(P116)
按:当读为:人及虚租希(稀)程者,耐,城旦舂;□□□
本简“城旦舂”前省“为”字。
15.第39简:禁苑嗇夫、吏數循行,垣有壞決獸道出,及見獸出在外,亟告縣。(P89)
按:当读为:禁苑嗇夫、吏數循行,垣有壞決,獸道出,及見獸出在外,亟告縣。
“垣有坏決”,“兽道出”是两事,是两个结构完整的句子,连读不合语法,当分读。
16.第116简:廿四年正月甲寅以來,吏行田贏律 (詐)(P109)
按:当读为:廿四年正月甲寅以來,吏行田贏律, (詐)
“吏行田贏律”、“ (詐)……”(后文残)当是两事,应分读。
二 前后不一致
(一)所有简文中能确定是“者”字结构作主语的,共33例,考释者在“者”后有的加以逗号,如:第1、2、4、7、11、17、21、32、34、35、42、81、117、125、127、129、141、201、202、208简,共20例,占60.61%,今引一例:
第17简:亡人挾弓、弩、矢居禁中者,棄市。(P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