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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字考釋四則之浅议

2013-01-11

 

 

(《包山》162),亦可知直接隸作「寅」恐怕是有問題的。陳劍先生隸「△2」為「瞚?」,[11]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3」《戰國文字編》、《楚文字編》均列為不識字。[12]袁國華師則隸作從「瞚」。[13]但是去掉「目」形之後,剩下「

 

 

」似乎又與「寅」形體不同,此所以陳劍先生加「?」的緣故吧?楚璽有字作

 

 

(《璽彙》1250,△4),劉釗先生認為就是「瞚」字,並指出「戰國文字常常有省去相同的偏旁或筆劃。」[14]《戰國文字編》、《楚文字編》同樣列為不識字。[15]現在我們將這些字合併觀之,很明顯均為一字。有了「△4」這樣的字形,可以比對「△1」、「△2」、「△3」的確是從「寅」旁的,只是筆劃有所省簡。以此為基礎,也可證明

 

 

(中山圓壺,即??壺),朱德熙先生隸作上「寅」下「心」,訓為「敬」是可以的。[16]有學者隸作從「臾」應該是不必要的。[17]另外,《璽彙》410有作「

 

 

」,施謝捷先生釋為「寅」,現在看來也是很有道理的。[18]

(三)

《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3-4「欲祭于楚邦者

 

 

,尚

 

 

而卜之于【3】大夏。如

 

 

,將祭之。」其中「

 

 

」(△1)字,濮茅左先生認為就是見於《上博(三)·周易》6「終朝晶

 

 

(△2)之」之「△2」。濮先生在將「△2」釋為「表」的基礎上,將「△1」也釋為「表」。[19]筆者以為此說可商,首先「△2」是否為「表」字已經值得討論了,[20]而且楚簡本身自有「表」字。[21]其次,「△1」、「△2」是否一定是同一字呢?目前似乎也沒有堅強證據,仔細比對二者之間還少了中間的類刀形部件

 

 

。[22]對於「△1」,陳劍先生提出一個很有啟發姓的意見,他說:「……文意可以解釋為:簡王多次夢到高山深溪,因此想要對高山深溪加以祭祀。但他『所得城於膚(宇?)中者』沒有大山大溪,即沒有與其所夢相合能够作爲祭祀對象者,因此想要對楚國的『者(諸?)

 

 

』加以祭祀,希望(『尚』)釐尹高就此占卜,如果占卜結果是『

 

 

』,就將對『者(諸?)

 

 

』舉行祭祀。『

 

 

』疑可讀為『孚』,訓為『信』。」[23]但是將「△1」讀作「孚」(滂紐幽部),聲韻上似乎距離較遠。因為不論將「△1」分析為從「鹿」(來紐屋部)或從「衣」(影紐微部)得聲,皆與「孚」聲韻關係俱遠。筆者以為從「△1」的形體來看,比較有可能分析為從「鹿」「衣」聲。[24]字可讀作「吉」,見紐質部。與「衣」聲紐相近,韻部「質微」有相通的例證,如《淮南子?原道訓》:「先者隤陷則後者以帧梗?哒T《注》曰:「楚人讀礩為隤」,而「礩」,端紐質部;「隤」,定紐微部。[25]又向熹先生指出《詩?小雅?采菽》第五章「汎汎楊舟,紼纚維之。樂只君子,天子葵之;樂只君子,福祿膍之。優哉游哉,亦是戾矣。」中「維」(微)、「葵」(脂)、「膍」(脂)、「戾」(質)有合韻的現象。[26]還有《左傳?閔公二年》:「衛懿公好鶴。」「懿公」,《論衡?儒增》作「哀公」。[27]「哀」從「衣」聲;「懿」,從壹聲,而「壹」,《說文》曰:「從壺吉聲」。[28]所以「衣」、「吉」相通應無問題。古代占卜「吉祥」與否,常是決定是否付諸行動的重要準則。如《呂氏春秋?孟冬紀》:「命太卜,鹅酏敳哒颊祝瑢徹约?住!埂秴问洗呵